首頁 在地哈燒 花蓮焦點

花蓮焦點

2016-11-02
東大門夜市鋪面已完工一年 竟未驗收
承包商領不到數千萬款項 公司營運困難 議員要求縣府於11/15針對該工程完成驗收及履約爭議
分享至


圖:天天人潮滿滿的東大門夜市,鋪面以長、寬一點五公尺的黑白相間的大理石磚鋪設而成,極其大器、氣派,如今爆出工程未驗收,承包廠商領不到工程款。(記者何國豐/攝)
 

記者何國豐/報導 
  東大門夜市啟用迄今迅速吸引人潮,並成為東台灣規模最大、最吸睛的人氣知名夜市,但負責周邊鋪面工程的陽明營造公司,因已經開放使用的鋪面工程未完成驗收,請領不到鉅額款項,導致公司營運困難,日前業者向議員莊枝財後,莊議員邀集召開專案會議,決議要求縣府於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責成專業人員針對該項工程完成驗收及該工程爭議點應依工程契約提出履約爭議。 
  議員莊枝財表示,真是太扯了,竟然有工程完工一年多尚未完成驗收又開放使用,倘若縣政府對於該項工程品質有意見,可與施工單位會同各相關單位及縣府人員共同會勘,如發現工程品質有問題可依採購法進行扣款,否則對施工單位是不公平的。 
  機關違反契約 
造成廠商資金成本損失甚鉅 
陽明工程表示,依據契約規定,機關應於收受全部資料之日起三十天內辦理初驗,並作成初驗紀錄。初驗合格後,機關應於二十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陽明工程強調,該項工程完成初驗程序(一○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迄今逾年餘未辦理驗收程序,違反契約約定,並造成廠商資金成本損失甚鉅,無法正常營運。 
  對於石材品質爭議,陽明公司逐一說明,該工程「印度黑花崗石」自始至終均為縣府政風處質疑,致工程於一○四年七月三日完工,迄今縣府尚未辦理工程驗收。工程所用之印度黑石材為G10等級,由縣府聘請專家學者來鑑定三次,送實驗室檢驗四次,石材裁切工廠廠驗五十八次,石材進場辦理檢驗二十七批次,均符合G10等級印度黑花崗石。工程進場之石材其有裂痕、破損缺角之缺點,於進場辦理檢驗時均已先汰除退貨(印度黑花崗石150×150cm驗退一五四片、40×40cm驗退一一四三片、40×20cm驗退一二一片)。該工程於一○四年七月四日即開放使用,施工完成之鋪面磚有裂痕、破損、缺角之缺點,概因為開放使用,使用者管理不善,任由車輛進出所致,相關責任分界,應予釐清。且因開放使用而造成之缺角、破損等缺失,該公司均依縣府使用要求,配合改善完成。天然石材,因受氣候、溫度等成礦因素影響,所產生之紋路、色澤、石英線(水線)、裂紋、針孔等均屬天然石材之自然現象。該工程鋪面磚150cm×150cm,石材為G10等級,如此大面積成品,要求均無上述天然石材之自然現象,顯有惡意刁難之嫌。縣府一○五年三月十日府建水字第1050043029號函引述該工程石材應符合CNS一級品及契約第04410章2.1.3節第一項規定,不同意以修補方式進行改善。查CNS6300A1028有關石材缺點之術語定義包含:翹曲、龜裂、斑紋、風化、缺角、凹陷、班點、孔穴、沾污等九項,按一級品之規定為:「大致無前述所列缺失者且為切口整齊者」。 
  依契約說明並無硬性規範不得無所述缺失,概因石材為天然成品,取材尚難避免均無相關缺點,且該工程印度黑石材為G10等級,依其石材等級區分,係為較低等級之印度黑石材,依CNS6300A1028石材缺點判定之標準,應等同契約G10等級石材之標準。 
  舉例而言,買賣雙方約定為五○○元的商品,卻用一千元的標準,要求賣方供貨,有失公平交易原則。該工程鋪面磚所用為天然石材,該公司於施工前歷次會議中,均一再強調石材有其自然現象,難免有前述缺點,亦為縣府高層主管共識。且該工程所用印度黑石材為G10等級亦為縣府聘請之專家學者認同。今,再以更高標準檢視石材成品,實有踰越契約規範標準。有關天然石材得否於加工及施做過程中適切修補美容一議,該公司之材料供應商洽詢「台灣區石礦製品工業同業公會」釋疑,經該工會回復略以:「天然石材因受氣候、溫度等成礦因素影響,所產生之紋路、色澤、石英線(水線)、裂紋、針孔均屬天然石材自然現象,惟在加工與施作過程中做適切之修補與美容,使其呈現天然石材美觀與防止爾後病變,是業界可接受的共識,特此說明」。有因開放使用而造成之缺角、破損等缺失,該公司於歷次缺失改善,均已處理完成。相關更換費用,應由使用管理者付費。該工程因石材爭議,致工程延宕迄今無法結案,相關爭議事項,請求研商解決方案。


關於我們  |  廣告刊登  |  客服信箱  |  免責聲明  |  隱私權聲明

立康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16060735
www.ksnews.com.tw
TEL︰(038)340131 ext 317
FAX︰(038)341406
地址︰97048 花蓮市五權街三十六號
對本網站的意見請寄︰888housesksd@gmail.com
客服電話:03-8331236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 8:00-11:30;13:30-17:30)

掃描分享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