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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5
拒絕污染 光華村百餘居民抗議
舉牌拉布條指垃圾轉運站長年帶來惡臭噪音等 要求加蓋廠房包覆並提撥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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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吉安鄉光華村超過百位鄉親,前往吉安鄉公所與吉安鄉代會陳情,以手舉紅布條及標語,喊口號、遞送陳情書等進行抗議。(記者劉怡伶/攝)
 

記者劉怡伶/報導 
  吉安鄉光華村昨天在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黃忠偵與村長葉光南帶領下,有超過百位鄉親,扶老攜幼,搭乘二輛大型遊覽車,前往吉安鄉公所與吉安鄉代會陳情,手舉抗議紅布條,及「拒當次等公民」「拒絕污染」「還我回饋金」「反對黑箱作業」「光華拒絕污染」等標語,以喊口號、遞送陳情書等方式,進行和平理性的抗議;但現場也有激動的村民表示,已經十多年了,忍受轉運站,所帶來的惡臭、蚊蠅,及夜半垃圾轉運器械車輛噪音等,過著毫無生活品質的次等公民生活,人生還有多少十年,公所與縣府不要互踢皮球,光華拒絕污染,要重視他們的心聲,否則一定會再來,也會有更激烈的抗議。 
吉安公所接受陳情書 
  抗議現場黃忠偵發表聲明後,在鄉公所由主任秘書高文彬代表接受陳情書,引發民眾不滿,要求黃馨鄉長出面,但經協商,鄉親同意,年底鄉公所要給予回應。黃忠偵說,「如未有滿意回應,將再號召居民,一人一袋垃圾送進鄉公所」。 
  另鄉代會則由副主席邱美雲受理陳情,鄉代會代表彭建華、林宗達、黃金發、蘇文將與黃志源助理詹益萬等人都出席關心;邱美雲更承諾,將嚴格監督鄉政,與光華村居民站在一起,陳情民眾立即給予熱烈掌聲,表達感謝。 
落實轉運垃圾不屯積 
  黃忠偵說,光華村提出的訴求,有第一立即改善現有,就是村內垃圾轉運站,應立即加蓋廠房包覆,改善空氣惡臭,並落實轉運垃圾不屯積,另轉運站應設定使用期限與回饋機制;同時他也說,堅決反對未經環境評估,及未經光華社區居民公聽會同意下,逕行在光華社區設置花蓮縣北區垃圾轉運站。他強調,縣府與鄉公所不應互踢皮球。 
要求履行回饋機制 
  第二為垃圾掩埋場設立時,依吉安鄉公所九十七年六月所發函文,年度資源回收變賣款標價總額提撥十分之一,回饋光華社區,應將歷年積欠回饋金,返還給光華社區,作為改善居民生活品質用。 
  第三吉安鄉公所要在光華村設立環保園區,清潔隊也要搬入,公所應先與居民溝通,事先說明設計藍圖等;另停止使用垃圾掩埋場,依約定復育,並綠美化成為公園,更要改善其週邊環境,供居民日常活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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