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盈貞/報導
陳彩霞出生於池上鄉下,為大家庭的農家子弟,從小幫忙家務,十二歲就到池上農場工作,一天工資約十二元,或是工作四天換一斗米。二十二歲結婚,當時環境困苦,為養活小孩到市場賣水果,照顧中風的婆婆。相夫教子的她懂得知足,現與夫婿共同經營修鞋店,被譽為修鞋界的神鵰俠侶。
陳彩霞的娘家在池上,在她七八歲時,就隨父親在田裡除草,什麼工作都做。她說,有時後工作疲累,就跑到田頭打瞌睡,常被媽媽叨唸,一直做到小學畢業就到農場做工。她說,當時到農場做工,備有身分證的人,一天就有十五塊工資,沒有身分證則是十二塊,每日開工作單認真做,有時做工四天換一斗米。直到後來父親去延攬工程,陳彩霞轉為作代工賺錢,存到一些私房錢。
陳彩霞二十二歲時與人相親,她頭戴斗笠、將手巾包著就站在鳳梨園,對方看見她,她也認為無所謂,這樣看到就好。陳彩霞以為相親沒有結果,對方回去後竟寫信給她,信中提及他的家人與家境。她說,以前總希望有機會嫁去都市快活,不願繼續待在鄉下作農吃苦,雖得知對方家境不好,仍答應他的求婚。
婚後家庭環境很糟,像是床漏水,漏到孩子出生,僅一個疊過一個、不停移位置,找不到地方可以移,就上去修理屋頂,還不幸踩破屋瓦。陳彩霞心想繼續下去並不好,決定踩三輪車賣水果,她說,當時一天能賺三十塊就很高興,足以訂米、養孩子。最後丈夫去當師傅,陳彩霞遂跟隨他去做工。
她說,結婚後四處流浪,曾去過台北等地做過師傅,但礙於孩子水土不服,常感冒不舒服,陳彩霞跟丈夫起小爭執,要求回去台東,一年後,她與丈夫就回到台東海邊做師傅。陳彩霞也出外搬水泥,貼補家用。某日工作完回到家,陳彩霞發現滿屋子都是工具,丈夫說要到家庭工廠幫人家做鞋。她說,當時很緊張,害怕做不下去,因為沒有本錢,最後只好硬著頭皮回娘家借錢。
在工廠工作兩年半,賺餘二十幾萬,後來師傅因生病無法工作,陳彩霞與丈夫就到安慶街開店,修理鞋子。她說,隨丈夫釘鞋子、剪皮與做鞋面等,一天能做到六百塊,就夠應付家裡開支,至今已在安慶街經營約三十幾年,她笑說「老本有夠用,人生這樣就很快樂。」
工作漸趨穩定後,陳彩霞碰到婆婆突然中風,她開始幫婆婆洗澡、抱著婆婆上下床等,照顧婆婆近二十幾年,直到後來陳彩霞發現自己有高血壓,與家人討論後才將婆婆送往療養院。她說,人的一生有苦也有喜,一路走來都熬過,雖然工作多、壓力大,又需照顧婆婆,自己仍非常樂觀。婆婆過世後,孩子也長大,可以留些積蓄在身上。她說,丈夫常講自己什麼都不好,只有「知足」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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