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行政院前日拍板定案,取消明年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預計將有十五萬六千多位退休公教人員受到影響。花蓮縣一名蔡姓退休的公務員說,昨天諸多媒體稱為「獎金」是錯的,應該是慰問金。
這位退休人員說,依行政院訂頒「退休人員照護事項」,受領者三節慰問金者為退休(職)人員退休時年滿六十歲;或任職滿廿五年年滿五十五歲者或未具工作能力之退休人員始予以照護。退休時若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爾後資格條件成就時亦不得發給。上述所稱「未具工作能力」係指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規定如殘障人員情事。
發給對象包括退休(職)人員包含支領一次退休金、月退休金公教人員及技工、工友退休人員。(亡故退休公教人員遺族支領一次撫慰金及月撫慰金者,非照護對象不得發給)。
有若干退休人員說,行政院做出這項決定,是蔡政府翻臉,硬砍軍公教。林全砍退休公教三節慰問金,理由是國庫年省八點七億元,明年開始,退休公務人員和教師的三節(春節、端午、中秋)慰問金,月退俸高於二萬五千元的,將取消三節二千元的慰問金。
退休人士說,蔡政府上台百日就花掉近百億元,等於一天一億,華航抗爭損失約十億元,加上旅行業求償約一億元,國道收費員補償金額增列五點九億元;想廢核又怕缺電,自家核電廠擺爛不用,再花九十億元向國外租借緊急供電組。幾十萬退休公教權益說砍就砍,完全不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嗎?十幾萬人才上過凱道,政府報仇也太快太狠了吧,與人民對立的政府還有明天嗎?
退休人員出國可否發給三節慰問金?答案是:凡在國內設有戶籍之退休(職)人員者,得予發給,惟若於年節前出國者,應出具委託書,俾憑機關辦理發放三節慰問金之依據。
公務人員亡故其遺族支領撫卹金,發給三節慰問金,病故或意外死亡者發給十年,因公死亡者發給十五年,技工工友撫卹遺族比照發給。
退休公務人員依行政院「退休人員照護事項」規定,領取之三節(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慰問金,係屬政府之贈與,依所得稅法規定,可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