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一○五年度「外籍勞工職場平權暨性騷擾防治」系列報導之三
照顧長輩卻被摸屁股 平均一天有一名移工遭受性騷擾 應依照性平工作法提出申訴
李柏霖/整理 內文/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在花蓮各個角落,總是能看到國際勞動者的身影,無論是照顧長輩、看顧失能家人、在工地揮汗打拚,進入高風險產業工作,外籍勞工(移工)分擔了台灣民眾的辛勞,對各行業貢獻良多,成為國人一同打拚的好夥伴。
為了創造友善的外籍勞工職場,花蓮縣政府今年度精心規劃一系列的宣導、說明會、發放宣導品,邀請民眾一同重視外籍勞工議題。
勞動部開設的一九五五外籍勞工二十四小時諮詢保護專線統計顯示,二○一三年有三八三件外勞遭到性騷擾與侵害案,包括性騷擾三一九件、性侵害六十四件;二○一四年則有四一一件,包括性騷擾三四六件、性侵害六十五件;二○一五年共有三六五件申訴案,包括三一六件性騷擾、四十九件性侵害,換算下來,去年平均每天都有一位外籍勞工飽受性騷擾或性侵害之苦。
第一個案例,印尼籍的莉亞受雇於張姓雇主,擔任照顧張姓雇主年邁中風爸爸的家庭看護,莉亞做了幾個月卻發現,這位受照顧的被看護人張爺爺,常常毫不掩飾地用眼光盯著自己胸部看,更有多次摸胸、摸臀的行為,甚至全身脫個精光,強拉莉亞的手到自己下體,要求幫忙「按摩」,讓莉亞相當不舒服。
雖然莉亞向張姓雇主多次反映,但對方都不予理會及協助,反而跟他說,「唉呦!我爸年紀這麼大了,不會啦!」或是「別人家的看護就沒事,怎麼妳問題這麼多?」讓莉亞又委屈又難過,最後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提出職場性騷擾申訴。
花蓮縣政府提醒,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雇主於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強調,「這是因為雇主本身有責任應事先防範及事後處理性騷擾事件。
簡單來說,雇主需提供一個不具有敵意性、脅迫性、交換性或冒犯性,保障受僱者人格尊嚴、人身自由、工作表現等不被侵犯或影響之工作環境。
向雇主反應卻相應不理
另外一個案例,是發生在今年八月外縣市越南籍外勞小花,在工廠工作,被人以拍屁股等方式性騷擾,她向雇主反映,雇主卻置之不理,最後政府裁罰雇主十萬元,雇主卻辯稱小花是假借性騷擾來換工作,但最後法院判定,無論性侵害是否有證據,只要提出來,雇主就要立即處置,小花的雇主卻無適當措施,判決雇主敗訴確定。
花蓮縣政府提醒,目前我國勞動力發展署提供「一九五五外籍勞工二十四小時諮詢保護專線」為全國性二十四小時單一申訴諮詢窗口,服務內容包含:提供雙語服務(中文、泰國語、印尼語、越南語、英語)、法令諮詢服務、受理申訴服務、轉介法律扶助諮詢服務、轉介保護安置服務及轉介其他相關部門服務。
花蓮縣政府呼籲,外籍勞工離鄉背井,以勞力換取其應得待遇不容剝削,外籍勞工因為語言、信仰、文化、生活習慣的不同,在適應臺灣的工作、生活時,仍不免因調適困難,需要各界予以關懷,更何況是侵犯人權,希望透過一連串宣導,提高外籍勞工自我保護、防範性侵害案件發生、提供申訴求助管道及相關權益保障。
有關聘僱外籍勞工的問題,請諮詢花蓮縣政府勞資科:(03)8225377,花蓮縣政府關心每個人的工作權益,歡迎大家分享給在臺工作的外國朋友們及提供雇主諮詢服務。(一○五年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花蓮縣政府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