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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3
文山溫泉屬遊憩區 竟只圖封不思利用
太管處寧設入口柵欄 還拿出一大堆學者評估指危險 卻不改善設施安全 心態令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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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國豐/報導 
聞名全國也是花蓮人共同記憶的文山溫泉,因為太管處以安全為由,於步道設置柵欄,阻絕民眾進入文山溫泉泡湯,引發泡湯客及觀光業者質疑太管處「寧設入口柵欄,堅不改善文山溫泉設施安全」,乾脆從太魯閣口封閉,那就最安全了。 
太管處開放態度 因人而異 
針對太管處對於文山溫泉「開開放放的態度」,縣府建設處人員搖頭說,太管處範圍內的設施不受當地政府依據建築法等法令約束,相關建物及設施由太管處內相關單位自行審照、發照,開發與否主要依據就是「太魯閣國家公園計畫」;多數處長都認為文山溫泉是景點應該開放,後來因為落石傷人事件,文山溫泉封閉六年後,在各界期待下再度開放,近期太管處人事異動,又加以封閉。縣府官員說,從文山溫泉開放、封閉一路看來,太管處態度,不是看上級,就是看民意。 
而單單以一漥小小的文山溫泉,若想解決落石問題,以現代科技和土木技術沒有不能解決的,主事者若不想碰,最容易省事,把它封了是未考慮花蓮人的感覺,它是大家共同的記憶和洗滌塵埃的好去處。 
觀光業者及各界質疑,太管處寧設置入口柵欄,也不改善讓文山溫泉設施更為安全,拿出一大堆學者專家的評估數據,說到底,就是「危險」兩字。不禁令民眾想起過去太魯閣官員有積極任事、把棘手問題一一解決,留下許多讓人稱道的功績,相信新任處長也能有一番作為才是。 
然而,公務人員向來最愛把「依法辦理」掛在嘴邊;依據國家公園法等規定,國家公園:指為永續保育國家特殊景觀、生態系統,保存生物多樣性及文化多元性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經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劃設之區域。二、國家自然公園:指符合國家公園選定基準而其資源豐度或面積規模較小,經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劃設之區域。三、國家公園計畫:指供國家公園整個區域之保護、利用及發展等經營管理上所需之綜合性計畫。四、國家自然公園計畫:指供國家自然公園整個區域之保護、利用及發展等經營管理上所需之綜合性計畫。五、國家公園事業:指依據國家公園計畫所決定,而為便利育樂、生態旅遊及保護公園資源而興設之事業。六、一般管制區:指國家公園區域內不屬於其他任何分區之土地及水域,包括既有小村落,並准許原土地、水域利用型態之地區。七、遊憩區:指適合各種野外育樂活動,並准許興建適當育樂設施及有限度資源利用行為之地區。八、史蹟保存區:指為保存重要歷史建築、紀念地、聚落、古蹟、遺址、文化景觀、古物而劃定及原住民族認定為祖墳地、祭祀地、發源地、舊社地、歷史遺跡、古蹟等祖傳地,並依其生活文化慣俗進行管制之地區。九、特別景觀區:指無法以人力再造之特殊自然地理景觀,而嚴格限制開發行為之地區。十、生態保護區:指為保存生物多樣性或供研究生態而應嚴格保護之天然生物社會及其生育環境之地區。 
依法遊憩區內溫泉水可利用 
依據國家公園法第十四條,一般管制區或遊憩區內,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得為左列行為:一、公私建築物或道路、橋樑之建設或拆除。二、水面、水道之填塞、改道或擴展。三、礦物或土石之勘採。四、土地之開墾或變更使用。五、垂釣魚類或放牧牲畜。六、纜車等機械化運輸設備之興建。 
七、溫泉水源之利用。八、廣告、招牌或其類似物之設置。九、原有工廠之設備需要擴充或增加或變更使用者。十、其他須經主管機關許可事項。前項各款之許可,其屬範圍廣大或性質特別重要者,國家公園管理處應報請內政部核准,並經內政部會同各該事業主管機關審議辦理之。 
之前開放現封閉 讓人難以接受 
國家公園範圍內依據就是國家公園法,國家公園計畫:指供國家公園整個區域之保護、利用及發展等經營管理上所需之綜合性計畫。以太魯閣國家公園來說,依據就是「太魯閣國家公園計畫」,依據一○四年一月八日公告,一○四年一月一月實施的「太魯閣國家公園計畫(第三次盤檢討)」內容,「文山溫泉」位於粉紅色的「文山遊憩區」,依據國家公園法第十四條, 一般管制區或遊憩區,得為十項行為就有「溫泉水源之利用」一項;國家公園法允許,且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計畫」內文山遊憩區範圍的文山溫泉,先前好幾任處長都加以建設讓文山溫泉成為人氣觀光景點,但目前,太管處選擇設置柵欄加以封閉,也沒有任何改善其設施安全的相關計畫,太管處執法前後不一,讓各界實在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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