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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3
旅宿美容業衛生分級 161家獲認證
衛生局經半年稽查及輔導 旅館26家、民宿122家、美容美髮13家 獲優級或良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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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李柏霖/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昨日在該局大禮堂頒發證書給衛生分級認證的業者,肯定旅宿業、民宿業、美容美髮業的業者,共同守護消費者健康,維護花蓮縣優良的住宿品質,讓消費者有美好的旅遊回憶,中華民國民宿協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劉玲玲及花蓮縣民宿協會理事長陳秉忠等人也到場共襄盛舉。 
花蓮縣衛生局自一○四年起,推動旅館、民宿營業衛生分級認證,今年加入美容美髮業認證,歷經半年稽查及輔導,其中旅館業二十六家,民宿業者一百二十二家,美容美髮業十三家,共有一百六十一家業者獲得優級或良級認證。(如下列附表/衛生局提供) 
業者應進行衛生自主管理 
  依據花蓮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業者應進行衛生自主管理,主要三個項目有環境衛生(飲用水水質標準、病媒防治設施並有消毒紀錄、水塔清洗、公用廁所清潔消毒、設有急救箱)、專業衛生(住房須知告知、房間清潔消毒、盥洗及寢具用品消毒或丟棄、房間四周及通風口清潔、美容美髮業使用器械的消毒、不使用醫療器材及涉及醫療行為)、從業人員衛生(每年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每年參加自主衛生講習、穿著整潔工作服)等。 
今年一一五八家業者參訓 
  花蓮縣衛生局長李宏滿表示,衛生管理人員每年接受四小時的衛生教育訓練,提升業者對於預防疾病傳播的知能,進而在營業場所落實衛生自主管理,申請認證首先由業者自行申請核備或衛生局主動評核,衛生局所依檢具相關文件進行審核及現場評核。本年共計一千一百五十八家業者參訓。 
  李宏滿說,完成訓練的業者,由衛生稽查人員實地到營業場所進行查核及輔導,再協助進行分級認證,核發營業衛生優良標章,而部分需加強的業者,也即時給予輔導,讓業者能立即改善。業者亦需配合衛生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稽查輔導,若有規避、妨礙或拒絕得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合格認證業者效期兩年 
  花蓮縣衛生局進一步說明,花蓮縣合法營業旅宿業的數量為全國之冠,為預防與管制疾病傳染,持續稽查輔導營業衛生仍是衛生單位重點工作,以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因此,今年合格認證業者效期兩年,衛生局仍將不定期稽查,確保業者持續自主管理。 
  相關營業衛生資訊可於花蓮縣衛生局網站(http://www.hlshb.gov.tw)>表單下載>營業衛生專區查詢,或撥打花蓮縣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諮詢專線:822697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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