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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2
花蓮首宗死刑犯 因偷牛鬧出3命
「洄瀾英雄,拍案驚奇」 司法文物展 揭露珍貴檔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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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田德財/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花蓮地檢署合作籌辦的「洄瀾英雄,拍案驚奇」花蓮地區檢察檔案文物展覽本月九日開展後,連日參觀人潮絡繹不絕,連花蓮縣長傅崐萁都細細參訪; 許多珍貴的史料相當珍貴;台灣光復後花蓮縣第一個死刑犯是誰?當年的卷證書類長得什麼樣?花蓮監獄的死刑執行槍決的地方在那裡?天下第一庭在那裡?還有許許多的史料,可一窺花蓮縣司法史頁。 蘇○財偷水牛 事跡敗露 花蓮縣第一個依法判決的死刑犯是鳳林鎮卅七歲的蘇○財,於民國卅七年四月一日夜十一時,夥同楊○庭攜帶鐵剪一把,前往花蓮縣光復鄉太平村盜取住民陳○茂之水牛一頭,當由蘇○財牽返其家,被陳○茂的子女羅○春、羅○妹、羅○娘等所悉,蘇○塗恐事敗受懲,以木棒擊倒羅○春,正中要害斃命。 羅家三兄妹追究 被蘇氏三兄弟打死 羅○妹見狀大驚,翻身欲逃,當被共犯蘇弟蘇○海以拳擊倒,蘇○財並用布帶勒其頸部,使其窒息斃命,蘇○財心有未休,旋又將羅○娘擊斃,致羅家兄妹三名無一生還,其後蘇○財等又將羅家三兄妹屍體,堆於一輛牛車上,運至馬太鞍溪溪邊棄置滅跡。 蘇○財處死 一人無期 一人判一年 當時台灣光復不久,接收的檢察機關為臺北地方法院花蓮港支部檢察局,尚未完備,警方將蘇氏三兄弟蘇○財、蘇○海、蘇○塗逮捕,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法院一審均判處死刑,蘇氏兄弟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仍判蘇○財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蘇○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蘇○塗有期徒刑一年,蘇氏兄弟再上訴最高法院上訴駁回。 本案發交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執行蘇文財死刑,四十一年二月十三日由該處檢察官史錫恩率書記官陳奮義,通譯劉富榮前往監獄會同典獄長林滋培前往刑場監刑槍決。 光復初期司法文書 毛筆寫 台灣光復初期的司法文書,全部都是毛筆書寫,保存迄今的泛黃書類,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說,不僅顯示毛筆字練得底子深厚,有些司法人員寫毛筆字比鋼筆更快。 在展出中的花蓮監獄槍決死刑執行場照片,包括偵訊室、最後一餐用餐桌、沙包、槍決角落己長滿雜草;這個地方,除了執行死刑的檢察官、書記官、法醫、法警、典獄人員有多次進出外,有些人一輩子只能到現場一次,也是人生最後一次。 執行槍決前,通常法醫會為死刑犯打一針麻醉劑,昏迷後,架到沙包堆上趴下,由法醫畫記一圓圈心臟位置,法警瞄準射擊,通常一到二槍就斃命,過去傳說,三槍打不死就放人的傳說,是小說情節,實務上不可能。 實務展出腳鐐手銬拇指銬 在實務展出的腳鐐手銬,最罕見的是拇指銬,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說,戒具除了銬住手腕的手銬外,還有銬住拇指指結的拇指銬與銬住腳腕的腳鐐,與手銬不同的地方在於其銬環半徑與重量,手銬的重量一般為三百公克左右,而腳鐐常見的重量為一至三公斤公斤,拇指銬不到五十公克,銬住兩手拇指,但已有數十年不再使用。 所謂「天下第一庭」的是花蓮地檢署檢察署偵查庭,九十一年花蓮縣長補選時,民進黨候選人游盈隆提出頭目津貼政策,被檢舉是政策賄選,承辦檢察官李子春,認為兼任黨主席的陳水扁總統,應該知悉證見的形成,陳總統以證人身分出庭,當時陳總統出庭的大陣丈,檢察官為尊重一國元首,還特別在訊問席為陳總統準備了一張椅子,但陳總統並沒有使用。當時他所到庭的第一偵查庭,現在就被外界稱為「天下第一庭」,其實和一般偵查庭設施沒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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