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柏霖/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及花蓮縣蔬菜運銷合作社等相關單位,特別成立蔬果農藥安全查緝小組,昨日嚴正宣示,全面查緝蔬果農藥殘留,針對從外縣市未經果菜市場農藥快篩之蔬果,農業處及衛生局進行「無預警稽查」及檢驗,要讓花蓮民眾食的安全、食的安心。
花蓮縣衛生局長李宏滿表示,花蓮縣長傅萁對縣內食材安全至表重視,不但希望花蓮縣民都能吃得安全,更要吃得健康。並且近日王燕美議員及多位議員多次關心蔬果農藥殘留,並組專案視察蔬果運銷合作社蔬果農藥快篩管理及困境,要求衛生局及農業處多以協助及加強對蔬果農藥的管理,保障縣民食的安全。
進入拍賣市場
快篩合格始可販賣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處長羅文龍表示,花蓮縣每日消費的蔬果,將近半數來自外縣市,這些外縣市運入的蔬果,大部分進入拍賣市場與縣內生產蔬果經快速篩檢合格後始可販賣,皆能有效對不符規定食品進行把關;另外,蔬果農藥管理使用為農業處今年重點工作,會積極推動有機蔬果及輔導農民正確用藥,提供縣民及校園營養午餐安全的蔬果。
花蔬檢驗室
提升為檢驗課
蔬菜運銷合作社理事主席李順德表示,花蓮縣蔬菜運銷合作社為強化農產品安全,近日正式提升檢驗室為檢驗課,並將擴建農藥快速檢測空間設備及人力以擴大提供農藥快速檢測服務及民眾新鮮與安全食材,希望業者及民眾能多選購由蔬菜運銷合作社經檢驗合格的安心蔬果。
蔬果安全 三層把關
花蓮縣政府對各種食品積極採行源頭管理與稽查,目前對於蔬果安全採用三層把關方式,第一關由農政單位對於蔬果的產地安全把關,第二關則是蔬果運銷合作社及農會處理中心,對於蔬果產品進行篩檢自主管理,第三關則是由花蓮縣衛生局執行嚴格把關,抽驗蔬果產品進行多達三百一十項農藥殘留檢測,近年嚴格實施三層把關後,市場內農民及盤商皆能配合自主管理,蔬菜違規案件已大幅減少。
李宏滿呼籲所有消費者,除了衛生機關加強把關之外,民眾也必須建立良好的消費警覺意識,希望民眾人人皆當食品志工,若發現有不法之食品歡迎提供資訊給衛生局,衛生局會立即處理。
花蓮縣衛生局除特別針對外縣市運入的蔬果加強抽查之外,更呼籲餐飲業者採購能提供合格檢驗報告或具有CAS標誌的農產品,以行動抵制不法農產品,並且提醒民眾購買蔬果於烹煮前使用流動清水清洗方式五│十鐘以上,是最好的清洗方式能有效降低蔬果農藥的殘留。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蔬果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之情形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花蓮縣衛生局表示,如果業者違反上述規定,將可依法處予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
民眾如對購買的食品安全衛生有所疑慮,可於上班時間撥打衛生局食品服務專線(03)8226959洽詢及更多相關資訊可逕至花蓮食品安全資訊網查詢fttp://fmap.hlsh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