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吉安住一住宅區即將朝自辦市地重劃辦理,林姓地主近日連署數十位地主向傅縣長陳情,強烈建議採公辦市地重劃,對花蓮未來辦理其他市地重劃才有正面效益,對花蓮未來都市發展才有利,才是花蓮之福。陳情書中指出,縣府對吉安北昌住一住宅區決定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未來該地區之繁榮應為可期,但是對於住一採自辦市地重劃辦理開發,多位地主認為萬萬不可,希望縣府審慎斟酌。陳情書表示,依據其他縣市自辦市地重劃之案例,問題及弊端層出不窮,因該問題及弊端,亦引發地主抗爭及訴訟連連,因而延宕市地重劃開發之進展。
住一住宅區內素地部分地主則表示,政府政策搖擺不定,如今縣府願意協助朝自辦市地重劃辦理,總比目前狀態更佳,所有地主都等了幾十年,在等下去,就看不到土地開發了。
因攸關自身土地權益,陳情人地主表示,一般自辦市地重劃所見問題及弊端主要包括:一、 土地開發商取得小面積土地虛灌人頭,取得人數優勢。二、 安排利益相關人擔任重劃會理事,主導並掌控該重劃會制訂有利自己之法規(特別是抵費方面)進行利益輸送,以獲取暴利。三、 政府對重劃會僅有監督之責,對開發商掌控之重劃會如何操控、運作對其有利之利益輸送等,皆無法介入處理。四、開發商所掌控之重劃會與小地主權益與資訊不對等,造成體地分配不公。五、開發商虛灌工程費預算,以詐領抵費地。六、公共建設工程品質普遍不佳,過保固期建商不維護。
陳情地主強調,因前述自辦市地重劃問題及弊端所引發諸多爭訟,大法官會議七三九號令一解釋自辦市地重劃辦法部分條文違憲限期修改,全國市地重劃辦得最多的台中市及新北市地方首長,都已公開宣示,今後市地重劃應採公辦。
陳情人說。一○五年八月底,縣府在所舉辦的公展說明會上,與會官員曾提及,更改以自辦之原因,係因部分土地皆為縣政府原所提公設比二九.五八%太高,所以縣政府放棄公辦改自辦。但是現在縣府在公展所提公設比例已降至二六.四六%(少三%),可發還比例即可由六一%提高至六四%,與目前民間自辦重劃開發商所提比例相同,在都委會原先議定吉安住一之三重劃採自辦之決策條件已有所變動情形下,宜衡量前述問題及弊端因素,將自辦改為公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