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最近大家的焦點都放在國民黨主席選舉,其實縣市黨部主委選舉更是重頭戲。換言之,除了黨主席選舉,還有同時進行黨代表、中常委,全國廿二縣市黨部主委直選。國民黨花蓮縣黨部則表示,五二○是否一併舉行黨部主委直選,黨中央尚未正式宣布。
縣市黨部主委直選案是國民黨於二○一六年七月四日第十九全四次會通過;國民黨中央黨部於今年一月廿五日下午四點半召開「縣市黨部主委直選研修小組」第一次會議,做出以下四項結論。
第一、貫徹去年九月四日全國黨代表大會通過的縣市黨部直選案,要在1年內完成;第二、根據中國國民黨黨章第卅二條,直轄市、縣市級委員會委員任期二年;第三、針對廿二縣市黨部主委直選,授權組發會提出一個辦法草案;會議上有委員提出「試點」直選的建議,但未獲得共識,第四、小組召開會議設置發言人,由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擔任。
權利、義務可能變更
黨中央解釋,關於縣市黨部主委在直選後,有一些權利、義務的可能變更,大家有一些討論,因此請組發會先擬出辦法草案,以便開會時能聚焦討論。對於研擬直選辦法草案內容,將包括募款、權利義務變更,以及防範地方派系分裂與整合,防範地方派系取得主委職務後消滅其他派系等問題。
依國民黨智庫初擬的討論題綱,縣市黨部主委直選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縣市主委未來為當然中常委,且為縣(市)提名審核委員會召集人。另外,候選人於登記時,得繳交二年募款責任額新台幣一百萬元現金,未當選者於選後退還,當選者款項送交行管會代管,依地方黨部需求撥交地方使用。
第十九全四次會未通過黨部主委直選前,已表態參選黨主席的郝龍斌、多數中常委及地方反洪勢力,都主張縣市黨部主委直選,應在五二○和黨主席改選一併舉行。反洪派認為,洪在地方與派系沒有淵源,若地方黨部主委直選,透過基層黨代表、中常委和黨部主委參選人的串連,將可有效抗衡洪掌握的黨中央組織及黃復興選票。不過十九四全會還是通過直選案。
提名審核權如下
國民黨公布的縣黨部主委直選後,黨部主委的提名審核權,係依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第七條:直轄市市長為直轄市黨部。立法委員、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長、縣市議會議員為直轄市、縣市黨部。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村里長為鄉鎮市區黨部。
督導協調考核權,依直轄市、縣市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之任務如下:組織所屬黨部,並負責其所轄範圍內黨務規劃、指導、統合及考核等工作。
縣市黨部組織規程第十二條第八款:執行委員會職權如下督導鄉鎮市區黨部之黨務。
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九條:各級黨部應採地方自主原則,先協調所屬從政、從業同志執行黨的決策,貫徹本黨任務。
聯絡並團結所在地區社會各階層人士,支持本黨政策,協助貫徹本黨任務。輔導黨員開展社會關係,促進地方建設與發展。培養並管理所屬幹部。在各種選舉中,策劃並輔導本黨提名的候選人競選。執行黨的紀律。籌集並支配黨務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