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在二二八事件中,當時的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是個爭議性人物,依花蓮縣誌記載,「卅九年六月十八日陳儀匪諜案伏法」,等於說他是匪諜。當年張七郎在鳳林鎮開仁壽醫院,有一天突然來了一名外省籍名叫方廷槐的男子,日子一久,成為張家的座上賓,卅六年四月四日晚上,鳳林鎮各界宴請駐軍會餐後,方廷槐領了六名荷槍實彈的士兵到醫院把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父子三人押到鳳林公墓槍決,之後方廷槐行蹤成謎至今,張家迄今解不開這個人身分,他是不是匪諜也是謎?
台北二二八和平紀念碑,紀念碑碑文共六四二字歷時一年,近卅次會議字斟句酌,對於陳儀部分,其中刻寫「……不料,陳儀顢頇剛愎,一面協調,一面以士紳奸匪叛徒,逕向南京請兵。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聞報,即派兵來台。三月八日,二十一師在師長劉雨卿指揮下登陸基隆。十日,全台戒嚴……。」碑文字字句句都指向陳儀。
台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
依維基百科資料陳儀,一八八三年五月生,浙江紹興人。日本陸軍大學畢業,中華民國陸軍二級上將。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曾任台灣省行政長官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任內發生臺灣歷史悲劇二二八事件,為事件中最受爭議政治人物之一。
國共內戰末期,戰爭形勢急轉直下,陳儀曾勸告蔣中正,對國民黨喪失大陸政權要看開。一九四八年六月任浙江省政府主席。 十一月釋放浙江省警保處處長毛森(中將,軍統特工)報批處決的一百多名共產黨員。
陳欲投共被押解到臺判死
一九四九年一月,陳儀欲投奔中國共產黨,並嘗試策反京滬杭警備軍總司令湯恩伯投共,湯認深怕自己被牽連,故將此事呈報蔣中正。陳儀在一九四九年初被免去浙江省主席職務,後來開始被軟禁。一九五○年四月,陳儀被押解到臺灣,後來被囚禁於基隆。一九五○年五月,蔣中正以匪諜案,指示臺灣軍事法庭判處陳儀死刑。同年六月十八日清晨五時許,於臺北縣新店鎮(今新北市新店區)碧潭空軍軍人公墓槍決(另一說於臺北市馬場町)。
一九四五年八月廿九日,蔣中正任命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九月一日,國民政府在重慶宣布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與「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同時任命陳儀兼任「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的總司令。
二二八事件 發生陳儀任內
行政長官公署於一九四五年九月一日成立、於一九四七年四月廿二日解散,行政長官僅有陳儀一人擔任過此職,當時陳儀集行政、立法、司法於一身,還身兼軍事大權,被民眾詬病為影響臺灣後世甚鉅的二二八事件,即發生於該機關設置及陳儀在任時。
(相關新聞見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