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花蓮縣政府於新城鄉推動第一期青年安心成家住宅新建工程,已完成規劃設計為四棟五樓建築,總戶數八百零九戶,住宅六百五十一戶、店面一百五十八戶,目前已取得建照執照,總建設經費約十六億元,建設處已公告並將繳款書寄送給承購者,訂金繳納自三月一日起至三月卅一日,未於前開期限繳納訂金之承購正取戶將視同放棄承購,後續亦不得參加房屋及車位抽籤及簽約作業。
建設處表示,三月一日起訂金繳納至今,已有不少承購者匯款至台灣銀行花蓮分行「花蓮縣政府住宅基金專戶」,但有不少承購者來電反映,希望五十萬元訂金能夠分期繳納。
後續作業本府將分三個階段辦理,第一階段係以訂金方式確認承購正取戶之承購意願,第二階段則針對有購買意願(即已繳訂金)之承購正取戶辦理房屋位置抽籤作業,最後第三階段本府將與有購買意願且已確認房屋位置之承購正取戶辦理買賣契約簽訂事宜。
訂金繳納額度:住宅每戶訂金為五十萬元,住宅每戶售價為兩百五十萬元,訂金收取額度為售價之兩成,即為五十萬元。店面訂金每戶六十四萬元,店面每戶售價為三百廿萬元,訂金收取額度為售價之兩成,即為六十四萬元。
車位每位訂金十萬元,車位每位售價為五十萬元,但需搭配住宅或店面一起訂購不得僅訂購車位,訂金收取額度為售價之兩成,即為十萬元,但因車位數量有限(僅三百廿二位),住宅正取承購戶得優先承購車位,但一戶仍以承購一位為限,如經住宅正取承購戶預訂車位後仍有剩餘車位數量,則再開放店面正取承購戶預訂。
房屋及車位位置抽籤作業訂於四月廿二日(星期六)於花蓮縣政府大禮堂辦理。抽籤人應於三月一日至三月卅一日間繳納訂金之住宅及店面之承購正取戶,未符合前開條件或匯款額度不足之正取承購戶不得參與抽籤作業。
簽約作業訂於五月八日至五月十二日縣府上班時間,未於前開期限辦理簽約手續者,將視同放棄承購,已繳之訂金將全數退回。預計辦理地點於花蓮縣政府大禮堂(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如因公務需變更簽約地點時,縣府將另行於現場張貼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