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怡伶/報導
「花蓮縣因禽流感,被撲殺三萬三五四六頭鴨隻,因花蓮養吐番鴨較少,很多都是櫻桃鴨,如以養七十五天的櫻桃鴨,重量四公斤,一隻所需成本約三百元計算,初估被撲殺鴨隻的飼養成本逼近千萬元,實際如何仍需評價小組估算。」花蓮某屠宰場林先生表示,因撲殺五鴨場,各鴨隻飼養天數有三十天到四十天都不等,必須由縣府與地方所組成的評價小組進行評估,目前所知會按中央政府所公告標準,再打八折,才是實際補助金額。
農民養鴨成本雖虧不多,但後續復養要很長的時間,最少也要一年,這一年期間鴨場,沒有收入,還要照付一些支出,如土地租金等費用。他說,前端補助雖有,但只夠支付養鴨部分成本,重要是後端,一年不能復養生產,這對鴨農生計造成重大影響。
目前幼鴨貨源沒有問題,花蓮縣一年約需二百多萬隻。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漁牧科長黃耀興表示,幼鴨都是由西部種鴨場供貨。另有南區業者也說,目前鳳林鴨場已經過二輪檢測,玉里也進入第三輪,各養鴨場的鴨,要送去屠宰前,一定要檢測為陰性,並要檢附獸醫師開立的家禽健康證明書,目前進幼鴨的量都減少很多,養鴨區都在進行全面消毒。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表示,農委會為強化業者主動通報誘因,提升禽流感防治效率,凡主動通報後,採預防性撲殺或確診為H5N2、H5N6及H5N8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者,撲殺補償費均提高為八成;如預防性撲殺後,最後檢驗結果為陰性者,則全額補償。
撲殺補償,需向當地動物防疫機關提出申請,並檢附「評價紀錄表、檢測通報單、屍體重量單、化製三聯單(或其他最終處理證明)、雛禽價格收據(或參考中央畜產會價格)、飼料價格收據(或參考中央畜產會價格)」等。
按農委會規定,有關高病原性禽流感撲殺補償評價作業須組成評價委員會,依家禽評價基準評定價格,辦理撲殺補償評價。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說,本縣撲殺評價委員會由三人組成,防疫所一人、鄉鎮公所一人、產業界代表一人,目前撲殺鴨隻核算補償金額約新台幣五百餘萬元,因業者沒有保留飼料收據等供評價委員核算單價,因此需俟中央畜產會公告當週的飼料單價後,即可併計補償金額以提送中央審查核定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