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宗憲/報導
交通部委託國立交通大學針對各縣市所做「道路交通安全指標研究」中指出,花蓮縣交通事故發生案類有四項高於全國各縣市平均值。其中,針對防杜路口交叉撞事故,花蓮縣警察局強調,提升道路路口安全係數,有賴民眾守法觀念。
依據警察局統計,花蓮縣一○五年共發生四十六件死亡事故,造成五十一人死亡,相較一○四年的卅八件四十三人死亡,增加八件八人。至於今年度一到三月,已發生死亡事故十三件十四人死亡。
今年受傷事故共發生九百一十九件,造成一千二百多人受傷,亦比去年同期增加,顯見交通事故發生有上升趨勢。經分析花蓮縣交通事故發生案類,以路口交叉撞、路段自撞、六十五歲以上事故、行人事故等四項,高於全國各縣市平均值。
花蓮縣警察局表示,花蓮民眾在經過路口時,大多未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支道未讓幹道先行,為搶轉彎先機而跨越車道逆向提前轉彎,以及違規停車占用機慢車優先道,導致事故發生。另事故駕駛人有些為「無照駕駛」,亦是造成事故主要原因。
花蓮縣汽機車用路人,對於「路權禮讓觀念」尚薄弱,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層出不窮。為此,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於社區座談會時,加強宣導「路權禮讓觀念」,並針對轄內工程改善部分實地會勘,以求改善暨減少事故發生。
縣警局長廖美鈴在各項集(機)會要求警察同仁,基於降低事故之目標,除對於酒駕、超速等重大惡性違規加強執法取締,針對行至道路路口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之機車、慢車(含電動自行車),執行專案性勸導及告發。
希望藉由勤務執行,矯正許多違規用路人錯誤的駕駛行為,進而減少事故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