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綜合報導
亞泥礦權展延僅花三個半月就通過,經濟部昨天在立法院遭指公文進展神速。經濟部礦務局回應,亞泥案主要是因為態度積極,補件及繳費都相當快速所致。
立法院昨天召開經濟委員會,針對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礦業法各修正草案等之立法及修法方向、評估,經濟部長李世光列席並備詢。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高志鵬質疑,嘉新水泥南澳礦場僅○.八五公頃審核長達廿二月,和平礦場四.四五公頃達廿六個月,亞泥一八五公頃竟然三.五個月就通過,亞泥礦場面積幾乎快二百倍、審查時間卻僅五分之一。同黨籍立委黃偉哲也質疑,到底是公文進展神速,還是審查流於形式。
時力立委指李世光是亞泥部長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更直指經濟部長李世光是「亞泥部長」,行政院長林全一月時候就說礦權展延需環評,但是經濟部三月仍通過亞泥展延案,不需要進行環評、環差報告;而經濟部聲明徵詢十四個行政機關,都沒有反對意見,但光花蓮縣政府及農委會就回覆三個意見。
李:依現在法規沒有違法
經濟部長李世光回應,初步來看核可亞泥採礦權展延程序沒有問題,進一步要由法規會進行檢視,依照現在法規沒有違法,要檢視是否有符合撤銷原則,才可能進入撤銷程序;針對立委指出,部分機關回覆相關意見後,也有進行會勘。
李世光表示,自己十三日就知道亞泥的礦權展延已獲許可,廿日在立法院承諾暫緩接下來半年的礦權展延案時,是考量從當日起算的半年會影響哪些案件,「並沒有特別想到亞泥案。」他也強調,目前已申請展延的四十二個案件、還有接下來半年將陸續到期的三十一件,確定都會先停止核定。
礦務局:亞泥補件真的很快
為何亞泥快速獲得礦權展延,礦務局長朱明詔解釋,亞泥沒有重大違規、十四個相關單位只有三個有意見,加上業者補件「真的很快」、「對這個比較積極」,所以才會快速過關。
至於亞泥已經拿到的廿年礦權有沒有可能翻盤?李世光則保守回應,若要撤銷亞泥礦權許可,必須要依「行政程序法」檢視核准過程中是否有疏失。但目前經濟部檢驗所有內部程序,並沒有看出有違法的地方。
經濟部並指出,目前外界對於礦業法有諸多疑慮,將立即檢討不合理與不合時宜之處,並提出修法草案。
經濟部礦務局長朱明昭則指出,礦業權申請展延,審核快慢還是受限於是否有不准予核可的事項,或是補件及繳費速度而定。
朱明昭指出,亞泥去年十一月廿五日申請礦權展延,今年一月廿五日邀集機關單位進行會勘,一月廿七日發文、二月廿三日收到各相關機關回覆。亞泥在補件及繳費等速度都相當快,對於此案相當積極。(相關新聞見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