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秀林╱記者田俊浩報導
三月十四日亞洲水泥礦權獲經濟部礦物局展限二十年,備受注目,隨之本月六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視察,亞泥大動作爭取工作權,同與環團抗議族人成對比,其實立委此行視察,早有譜,又繼四月十三日立法院第九屆第三會期經濟委員會「礦業法修正草案」等案公聽會即將到來,昨再度獲得秀林鄉富世村抗議族人關注。
繼立委提案消息一出,在地相關企業擔心說,如中央撤回展限案,經濟部再次核定,如首次將礦業法納入原基法推行,屆時在地原住民諮商同意權,將成亞泥公司新城山礦權展限最後核定重要一道關卡,如不同意,賴以維生相關企業共一千多人,全都沒工作,何來保障。
為何當天亞泥大動作捍衛工作權,一直讓外界狐疑?事實上,三月二十七日(立法院第九屆第三會期經濟委員會第十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早有立委提案,如三月十四日,經濟部核准該礦展限,然而此展限過程中,卻從未見經濟部對於「設定礦業權有妨礙公益者」進行實質審查及認定。
此外,三月二十日(立法院第九屆第三會期經濟委員會第八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更有不少立委關切,我國礦業現況、礦業權核發與總量管制情形。
不少立委提案如,經濟部礦務局辦理全國礦業行政及輔導、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土石管理與遏止盜、濫採等事宜。另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如中央撤回展限
礦權將於今年11月屆滿
綜觀亞泥公司新城山礦權展限一案,三月十四日經濟部核准該礦展限,在本月六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視察後,如中央願撤回展限一案,屆時亞洲水泥公司花蓮廠新城山礦場之礦權,將於民國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屆滿。
三月二十七日(立法院第九屆第三會期經濟委員會第十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也有立委提案,我國礦業發展,近年因環保意識抬頭,引發諸多爭議,為顧及生態保育及經濟發展,請經濟部即刻盤點目前我國公部門公共建設及各產業水泥需求、業者採礦量、生產量及進出口量,以儘速釐清國內各地礦業權展延與否,以及礦區面積範圍檢討。
另應於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及原住民族土地主管機關立場,要求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應先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諮商同意權,研議不予同意續租礦業用地(原住民保留地)。
為符合現今「循環經濟」的潮流,經濟部應鼓勵水泥替代品之研發及相關產業發展以及保安林地質環境條件特殊,若持續採礦將對生態環境之影響甚鉅,嚴重時更可能影響國土安全,請經濟部儘速研議優先適用於保安林礦場之退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