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柏霖/報導
門諾醫院總務主任黃月櫻指出,醫院不再有簡易靈堂,即日起將現有的兩個簡易靈堂拆除撤銷,避免法規「祭」的部分,包括不能設置往生者照片,也不能撚香、擺腳尾飯等。目前院內原本附設的靈堂撤銷後,將改為沒有任何設施的單純空間,僅能讓家屬可以禱告及助念。
黃月櫻強調,根據法規,醫院只能配合,但她也坦言憂心新法造成民眾的不諒解,法規本身並無錯,但較過往少了些人情味與體貼,擔心民眾在不清楚法規情況下,反而對醫院產生誤解,「你們怎麼不讓我祭拜?」也希望透過此機會多加呼籲,「這段期間我們因應新法也積極調整,但當面對民眾時,才是真正考驗開始。」
北部醫院都用屍袋
黃月櫻指出,新法的「殮」,就是指把遺體放到棺木內,親人過世後,一般民間風俗不希望頻繁移動,盡量避免俗稱的「見天」。過去從冰櫃移出後,可直接於醫院內入殮,蓋上棺木再送去殯儀館或教會,但今天開始,棺木無法進入醫院及太平間,「去詢問內政部,回應說北部各大醫院都用屍袋,花蓮的醫療院所應可比照辦理。」
她補充,如此一來,運輸過程中,冰存等都要格外注意,萬一時間過長,遺體也會開始產生變化,也要盡量避免一般人直接撞見遺體。
門諾醫院內
只有四人份冰櫃
黃月櫻表示,新法實施後,有的家屬會在病人狀況不佳時,就選擇帶回家處理身後事,對於市區的民眾不成問題,但花蓮地形狹長,萬一住在南區及山區的居民,醫院通知恐怕來不及趕到,遺體又不能長留病房,只能先移到太平間等待家屬領取,門諾院內目前只有四人份的冰櫃,超過上限時,會請業者支援醫院的空間。
黃月櫻強調,門諾醫院有許多弱勢民眾,從住院期間,就由社工及院牧部持續關懷,當遇到無力負擔場地費、棺木費等喪葬費的民眾,院方免費提供幫忙,甚至公部門補助不足的部分,由門諾運用社福基金及社工勸募連結資源,進而幫助弱勢鄉親。
過去弱勢民眾能在醫院舉辦簡單喪禮,直接送去火化,讓身後事能圓滿完成。「但新法實施後,醫院無法在院內協助治喪,對家中經濟弱勢的民眾,恐怕會產生較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