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秀林╱記者田俊浩報導
監察院調查「現行礦業法中有無不符生態環境要求、國土保安及公共利益需求之相關規定」案,於昨下午二時,由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千、監察委員林雅鋒至秀林鄉履勘,並於富世村集會所召開傾聽相關意見,地方意見陳述,富世部落針對亞泥,出現支持亞泥?反對亞泥?需回饋二億多元補助論調,而未有定論。
會議開始,原民會履勘原民領域並提供意見,花蓮縣政府、經濟部進行一同說明,花蓮縣礦區分佈位置採礦及現況以及本次礦區亞泥新城山礦場、富山石礦股份有限公司、富益石礦場介紹,以及轄內礦區部落分佈部落人口數以及在地礦區礦場就業情形比例,供監察院參閱。
地方意見陳述方面,富世村長邱金城指出,每一個人都有代表性,站在客觀的立場上,每個人都可以有他的意見,但我很客觀的,並沒有偏袒哪一個地方,政府應該很簡單可以處理,去看待原住民,因為對就是對,不對就是不對,怎麼會政府作法,讓我們變成部落內部對立。
村民黃秋福說,他在亞洲水泥服務二十二年多,亞泥成立至今大概有四十四年左右,亞泥在花蓮地區,是一個很重要企業工廠,亞泥也帶動了地區發展,尤其在花蓮人口沒有多少下,以及就業人口也沒有很多情況下,亞泥在這一個地方,讓我們當地的原住民有就業的機會,尤其這裡有涵蓋了一千多人工作權,每一個人背後,都代表每一個人的家庭與工作,如果亞洲水泥因為抗議而不要在花蓮設廠,我們這些就業人口的生計怎麼辦。
田明正說,民國六二年,亞泥經省縣鄉公所,到這個部落開的說明會,當時我十九歲,父親來開這個會關心土地,因為所有種植東西都是跟父親一起種的,那個的時候,有人說,所有的東西都是中華民國的, 所以政府要將這個土地交給亞洲水泥公司去使用,所以老人家就在想這土地怎麼會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何時到台灣來?我們世世代代在這裡,就是這樣被恐嚇的, 如不同意就被訴諸法律…。
礙於每人僅限五分鐘說明,監察委員林雅鋒及各界傾聽田明正意見後,經田明正同意,林雅鋒將田明正反對亞泥意見歸納說,田明正是反對亞泥,他提原住民保留地開發辦法,過去以設定工作權和地上權的方式,後來這個辦法沒有繼續下去之後,後來打訴訟官司,在訴訟之後,已有二位地主取得所有權。
村民田貴芳說,他不屬於支持亞泥、或反對亞泥,站在可樂部落立場,亞泥到底賺了多少錢,給我們回饋金到底多少錢?因為這數字是非常的重要,尤其今年開始亞泥要給花蓮縣政府二點二六九億回饋金,而這些錢應該都是要給秀林鄉富世村,一毛錢都不應該給縣政府,用於富世村最危險的地方,縣府每一年才給回饋金六千萬,給我們富世村六十萬、秀林村六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