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發出第一份「阿美族語」公文;立法院於今年五月三讀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後地方政府以族語發出的第一份公文。
回應族人對族語權利保障期待
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的立委鄭天財欣慰的表示,這份阿美語公文是政策落實的首例。不僅回應族人對族語權利保障的期待,更讓政府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的重大工程,往前邁進一大步。花蓮縣原住民有九萬多人,是全國人口數最多的縣市。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日前發出第一份的阿美族「全族語公文書」,通知光復鄉原住民保留地權利人,參加領取權利證書。
「這樣族人才會看得懂公文」
「這是英文嗎?」,有鄉民說,收到公文時,第一時間以為是英文,結果以羅馬拼音念,才知道這是阿美族語。部落的老人家說,以前收到公文都要親自跑到鄉公所問公文內容,現在不僅看得懂,還很親切,「這樣族人才會看得懂公文」。
為了母語公文,光復鄉花了很多時間準備,鄉公所行原課長徐秀珍表示,為了書寫族語內容及格式,邀請族語老師、頭目共同研究,公文書寫的內容,要怎麼拚,要怎麼寫。
徐秀珍說,光復鄉公所自六月底迄今已經發出三分公文,包括原住民保留地權利人領取權利證書通知書、豐年祭活動開會通知書、原住民部落事務組長及婦女幹部聯席會報等。
羅馬拼音 老人家閱讀無障礙
光復鄉公所表示,由於光復鄉大部分部落是阿美族,信仰也多是天主教,許多教堂的聖歌也都是以羅馬拼音,對於老人家來說,羅馬拼音的公文在閱讀上並無障礙;年輕人也可以透過中文、族語對照,了解公文內容。
光復鄉公所表示,六月十四日總統公布的「原住民語言發展法」規定,在原住民族地區的政府機關等公文應用族語書寫,全台有十五個鄉鎮區公所將試行將各種公文書轉譯成以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的公文,使用的語言分別為阿美語、泰雅語、排灣語、布農語、太魯閣語、魯凱語、賽夏語及拉阿魯哇語。花蓮縣則有吉安、瑞穗及光復鄉為試辦鄉鎮。
立法院通過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其中明訂「公文採中文、族語雙語並列方式書寫」,到底原住民的族語文字是什麼文字?答案為:並非是漢字,也非英文、也不是原住民文字,而是羅馬拼音。
二○○一年台灣辦理首次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考試以來,對於具備統一性和標準性的書寫系統之需求日漸增加,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遂與各語言群原住民族人、研究台灣原住民族語之語言學者、原住民籍學者和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委員等,於二○○五年六月召開「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確認會議」,並於是年底十二月十五日函請教育部正式公布使用羅馬字以書寫台灣原住民族各族語言的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