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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要聞

2016-10-06
颱風豪雨溪水暴漲 危及跨河構造物安全
養工處加強巡查 避免複合型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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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颱風豪雨溪水暴漲危及跨河構造物安全,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加強作為避免複合型災害發生。(記者田俊浩╱攝)
 

新城、秀林╱記者田俊浩報導 
颱風豪雨沖蝕山林、河床,造成山區道路上邊坡、下邊坡沖刷、沖蝕、崩坍破壞;其中,交通重要樞紐「橋樑」、過水路面「洩水涵管」遭溪水暴漲沖刷,危及跨河構造物穩定承載力。為此,第四區養護工程處長廖吳章經檢討策進會議加強公路巡查、降雨觀測指標調降,避免複合型災害發生。 
綜觀颱風溪水暴漲橋樑中斷,民國八九年碧利斯颱風造成高屏大橋斷落用路人墜橋受傷;九十年桃芝颱風造成台中市東門橋斷裂,一死一失蹤;九七年辛樂克颱風來襲,后豐大橋斷裂,二死四失蹤,九八年莫拉克颱風台灣中南部百多座橋樑斷裂,更有橋墩沖垮,橋面斷落,車輛墜河,民眾傷亡失蹤。 
以今年九月颱風花蓮為例,立霧溪水暴漲,中橫公路台八線管制站前可見錦文橋、砂卡礑橋面泥流、淹水,白沙橋「洩水涵管」野溪溪水暴漲,以及橋面下溪水暴漲沖刷,挾帶漂流木、流石撞擊,安全不容輕忽。 
第四區養護工程處表示,中橫、蘇花公路災害頻繁,加強養路巡查規劃站長以上主管每週巡查至少一次;夜間巡查:每月至少一次;隧道檢查:結構體每月一次;隧道機電每週一次。 
定期巡查方面,對不同巡查項目,至少每二個月至四個月一次;隧道檢查,以儀器量測,結構體每年一次。機電每月一次。特別巡查,颱風前後、霪雨期間、豪雨及地震後為之。挖掘路面案件,每週巡查一次,隧道檢查,當發生交通事故、起火爆炸、天然災害及結構嚴重損壞時,應及時進行特殊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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