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怡伶/報導
吉安鄉公所表示,為因應原民會推廣族語政策執行,鄉公所從七月份開始配合辦理「一○六年度試辦公文雙語書寫」,以原住民族語繕打公文,並發布給部分民眾。部落頭目認為教育扎根更能增加認同感,也才能落實推廣族語之效益。
因目前為試辦階段,普遍上來說,鄉內頭目對此政策推行並不是很認同,建議若希望將母語作為國家語言,應從教育基層培養開始,透過教育深耕循序漸進,認識羅馬拼音及如何正確發音,會比直接將原本的國語公文翻譯為族語公文之成效更能顯而易見。
依照原住民族委員會規定,花蓮縣共有五個試辦鄉鎮,分別為吉安鄉、秀林鄉、瑞穗鄉、光復鄉、豐濱鄉。吉安鄉公所遵照原民會規定,需以兩種語言,進行原住民族語書寫,一、南勢阿美族北部語言,二、太魯閣族。
各類公文書(函、開會通知單、公告),轉譯為原住民族語言公文。吉安鄉公所說,一○六年開始試辦,一○七年原民會將派駐具族語能力的翻譯人員進行翻譯作業,原民會期望讓優秀的原住民族語人才發揮所長外,也可營造公務部門人員族語學習氛圍,增進族人族語意識,帶動原住民族社會「聽、說、讀、寫」族語的風氣。
吉安鄉原民人口數占18%
吉安鄉為五大族群和樂共處的鄉鎮,漢人、原住民、客家、閩南及境外移民等,其中原住民族群人口數占全鄉總人口百分之十八。鄉公所提到,族群分布上,以阿美族居冠、太魯閣族為第二。
吉安鄉公所原住民事務所為落實中央政策,配合將原本的國語公文、公函、公告、開會通知單等,轉譯為原住民族語發布給部落族人廣宣政策。鄉公所指出,阿美族共有五種地區性語言。
依照原住民族委員會規定,吉安鄉以南勢阿美的北部語言,進行羅馬拼音書寫公文,由於今年為試辦階段,吉安鄉公所尋找鄉內翻譯老師,協助族語翻譯,請教部落較會書寫的長者或耆老進行除錯。
鄉公所表示,在推行上確實有一定的困難性,同時將會產生諸多問題,如鄉內原住民除阿美族、太魯閣族外,尚有多種族群,應如何選擇譯文進行翻譯。
另在執行層面上,依公文流程來說,承辦人發文,需會辦橫向的相關配合課室及縱向的行政長官,進行閱覽、核章。除原民所較能有族語識別度及閱讀順暢度外,其於課室主管及行政首長,並非能清楚的知道,其所欲傳達的涵義及政策表達的正確性。
正式公文內含有重要政策決定,預算執行,甚至涉及公開招標採購等。吉安鄉公所強調,這不僅造成回應意見及裁決上的困難,恐形成認知上的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