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花蓮某司法機關一名男法警與一名女法警共同值夜,三更半夜女法警遭性侵得逞,案發後,男法警遭收押,昨天開考績會決議送公懲會審理懲戒。
這名已婚四十九歲的男性法警,於七月廿一日與同時值勤晚間十點到隔天早上八點的夜班,三更半夜凌晨兩點,拉女法警至男法警備勤室性侵得逞。
遭性侵的女法警下班後,在家人鼓勵下向花蓮地檢署控告,檢察官偵查後向法院提出聲押獲准,某司法機關並先停職,考績會討論移送公懲會給予撤職處分。
據了解,女法警丈夫過世後,家境陷入困境,男法警曾協助,之後並產生愛意,但女法警提出分手,沒想到卻遭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