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在地哈燒 花蓮要聞

花蓮要聞

2017-08-12
以房養老 新作為挑戰舊思維
房子抵押給銀行 每月領生活費 承辦近二年「退件數最多就是子女反對」
分享至


圖:有土斯有財,有屋能防老,房屋已是老人家的老本。 (記者田德財/攝)
 

記者田德財/報導 
數十年來「養兒防老、積榖防饑」的觀念,隨著時代、家庭、少子化、經濟的改變,加上「年金改革」,養屋防老的潮流掀起,扭轉傳統觀念,再加上銀行金融機構「推波助瀾」,幾蔚成風氣,成為「有屋才是老人的老本」。 
全國拚突破二千件大關 
二○一五年十一月,由合作金庫銀行率先推出的「以房養老」商業型逆向抵押貸款,目前已有九家銀行共同參與,但截至六月底,合計總承作件數一七五一件;預估今年十一月前、開辦兩年內,全國拚突破二千件大關。 
其實,內政部二○一三就推出「以房養老」方案,但一年均無人申請。依國發會最新人口推估,到二○二五年時,台灣六十五歲以上人口所佔比率將達百分之廿點一,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為了解決越來越多老人在經濟安全上的需求,內政部從二○一三年起推動「不動產逆向抵押制度」試辦方案,俗稱「以房養老」。簡言之,以房養老就是有屋族把房子抵押給銀行,由銀行分數年期、每月提供生活費;房子雖抵押給銀行,但還可繼續居住,貸款期滿或未來身故時,可選擇清償貸款或由銀行將房子拍賣,餘額可領回或分配給家屬。 
二○一四年,台北市社會局宣布,以實驗性質在台北市開辦以房養老,接受夫妻或兄弟姐妹「雙老」也能申請以房養老,與內政部只接受「單身、無子女」的專案大不同。此外,台北市的方案中,房屋價值不設限,住豪宅老人也能申請,每月最高生活費可領到四點三萬元。 
「以房養老」是以自用住宅抵押給政府或金融機構,房屋抵押後,當事人每月可領取固定生活費用到終老,適合擁有房產但缺乏生活費用的老年人。 
內政部專案 只接受「單身、無子女」老人申請 
內政部的專案只接受「單身、無子女」老人申請,台北市的方案,除了單人可以申請,還開放「雙老(夫妻或兄弟姐妹)」申請,年齡條件則比照內政部,都須滿六十五歲。 
內政部方案乏人問津,跟限制過多有關,例如限制房屋不能有「法定繼承人」、限制抵押房屋價值有上限,且老人入住養老機構後,方案即終止,規定過嚴也不符合老人實際需求。 
今年銀行界出養屋防老後都認為打破傳統觀念前,確實有些吃力,幾乎每家行庫主管都認為,此為以房養老業務拓展最大關鍵。 
合庫銀主管表示,台灣很多人有「起家厝」的觀念,若非生活真的過不下去,大都不願拿房子來借錢、債留子孫;不少民眾也覺得,年紀這麼大還要貸款,非常不光彩。 
子女擔心繼承等問題 
台企銀主管直言「退件數最多就是子女反對」。他說,除了拿「起家厝」辦以房養老,怕被街坊鄰居扣上亂花錢的帽子,旗下分行遇到案件中,還有很多是走到最一關,被兒子或女兒擋下,因為他們擔心未來可能少一筆可繼承的財產。 
對於這「最後一關」,華銀主管解釋,為避免借款人失智或往生後,造成繼承人與銀行間可能發生的糾紛,因此以房養老核貸前,必須找第三見證人做法律上的認證,最普遍即找借款人的兒女。 
土銀主管指出,另方面,有些子女不是擔心繼承的問題,反倒是怕被親友認為年老的父母還要貸款,是不孝順的行為。 
台企銀主管表示,華人普遍有「有土斯有財、有房子就要留給孩子」的觀念,就目前以房養老發展情況來看,其中變數仍多,例如不動產所有人壽命長短、物件所在行情與利率波動等。


關於我們  |  廣告刊登  |  客服信箱  |  免責聲明  |  隱私權聲明

立康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16060735
www.ksnews.com.tw
TEL︰(038)340131 ext 317
FAX︰(038)341406
地址︰97048 花蓮市五權街三十六號
對本網站的意見請寄︰888housesksd@gmail.com
客服電話:03-8331236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 8:00-11:30;13:30-17:30)

掃描分享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