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民國八十八年,和平電廠興建時,台電人員就說,花蓮縣境有十座水力發電廠,如果花蓮縣北端的和平火力發電廠電力「南送」到花蓮全境,那麼花蓮縣可能是第一個實現「地區獨立發電」構想的縣分,不需靠外縣市供電。
當時台電花蓮營業處表示,花蓮縣境目前電源,分別從屏東核三廠自台東轉來「南電東送」的十六萬一千伏特,及今年完成從南投明潭發電廠「西電東送」的卅四萬五千伏特超高壓。
台電說,上述電源再並聯花蓮縣境的初音、龍澗、龍溪、水濂、銅門、榕樹、清水、清流、溪口、立霧等十個水力發電廠共約十五萬伏特電源,花蓮供電系統目前是三個電源並聯在一起。
台電說,花蓮縣用電最高負載約需廿四萬瓩,縣境雖有十座水力發電廠,但僅能供應花蓮縣三分之一的電源,目前本身並沒有「地區獨立發電」的能力,不過,和平發電廠未來設廠後供電量約二百萬瓩,如果「北電南送」即綽綽有餘。
和平北電南送 是地方期盼
民營的和平電廠「北電南送」不僅是台電的理想,也是花蓮縣民的期盼,和平電力公司總經理郭慶松表示,和平電廠「南送」是既定政策,但需先「北送」宜蘭,主要是因「南送」時,從和平到鳳林變電所的輸配電線路,在高山峻嶺需架設一百八十六座鐵塔,路權取得及施工較困難。
郭慶松表示,和平電廠與「北送」輸配到宜蘭冬山變電所的工程同時動工,預計三年完成,「南送」到花蓮則約需七年,計畫以階段性「南送」,台電表示,和平電廠將來完成「南送」後,花蓮縣將是第一個完成「地區獨立發電」構想的縣分。
沒想到,到了二○○二年九月,對台電公司提出新建花蓮縣和工至鳳林三四五KV超高壓輸電線路「北電南送」案,經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討論決定暫時保留,希望台電能朝蘇花高速公路共構或海底電纜模式評估。
台電原計畫投資六十多億元
興建輸電鐵塔拉線路
台電公司計畫投資六十多億元,在花蓮境內從和平工業區經過太魯閣國家公園,往南至鳳林超高壓變電所「北電南送」,線路總長八十二公里,計畫興建二百七十多座輸電鐵塔,但地方人士對「北電南送」持反對立場。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說,依「北電南送」計畫,園區內計畫興建四十一座輸電鐵塔,輸電線路長達十三公里,施工過程中,對於水土保持及廢棄土石方勢必造成影響,也會嚴重衝擊自然景觀,尤其對清水斷崖、立霧溪影響最嚴重,衝擊觀光產業發展,經營建署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討論決議暫時保留這項計畫。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指出,當初「北電南送」是台電在七二九全國大停電時檢討整個輸電系統,為改善和工至鳳林這缺口,現在電力輸電系統業已改善,花蓮目前是不缺電,希望台電公司能重新評估。
張福興認為要考量景觀的衝擊
當時縣長張福興認為,早年花蓮縣為求穩定民生及產業用電,並要求優先供電承諾下,前任縣長才准許和平火力發電廠申辦,但時空環境變遷,目前花蓮地區電源不缺,即使五年、十年後電力不夠用,還有鳳林至明潭這一段三四五KV的輸電系統供應,相對要考量台電承辦「北電南送」計畫對環境景觀的衝擊破壞影響。
他認為,可結合蘇花高速公路共構,或沿東海岸經花蓮溪布設海底及溪底電纜,減少對景觀的破壞,台電不論使用何種方式,都以維護生態及景觀為優先考量。
二○○四年六月一日,時任立委的盧博基在立法院再度提案要求台電必須信守「北電南送」承諾,為確保花東地區夏季供電無虞,不再因颱風來襲導致斷電,台電應啟動「北電南送」輸電線路設置工程,讓和平火力發電廠電力充分供給花東居民使用。
儘管地方「北電南送」的聲音不小,但仍沒有完成,和平電廠是「南電北送」,在二○○六年,包括花蓮縣議會議員林有志在內,多位議員對和平電廠運轉發電七年來,一直是「南電北送」,從來沒有一度電用在花蓮縣境,表達強烈不滿,要求縣府爭取「北電南送」花蓮,以符縣民需求,免於重蹈過去颱風過後停電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