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台鐵處長宿舍開始動工,檢察官宿舍今年一月動工後,已日夜趕工中,同樣是宿舍,前者是登錄為「歷史建築」,後者為「古蹟」,兩者有何不同?花蓮縣有多少登錄定的文化資產?
花蓮縣文化局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古蹟」是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目前全有十八處登錄。「歷史建築」是指歷史事件所定著或具有歷史性、地方性、特殊性之文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全縣有六十一處。
花蓮縣目前十八處登錄指定為古蹟,包括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新城神社舊址、美崙溪畔日式宿舍、花蓮台肥招待所、吉安橫斷道路開鑿記念碑、花蓮吉野開村記念碑、玉里社殘蹟、檢察長宿舍、富里鄉東里村邱家古厝、吉安慶修院、花蓮舊監獄遺蹟、花蓮糖廠製糖工場、花蓮糖廠招待所、花蓮糖廠廠長宿舍、吳全城開拓記念碑、花蓮港小學校圍牆殘蹟、玉里迪階陸橋殘蹟、掃叭隧道。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第一個登錄
十八處古蹟中,第一個登錄的是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於九十二年三月十九日,最近登錄的為掃叭隧道,於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登錄。十六處都整理保存,只有玉里迪階陸橋殘蹟、掃叭隧道兩處還是荒煙蔓草中。人氣最高的則是慶修院。
花蓮縣全縣登錄指定為古蹟十八處、歷史建築六十一處、聚落一處、遺址四處、文化景觀三處、傳統藝術五項、民俗文物九項、古物的十一項、其他一處,共有一一三處(項),其中歷史建築占一半以上,次為古蹟,古物排第三。
採伐林田山與大安山一帶檜木
第一個登錄指為古蹟的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是「花蓮港木材株式會社」於大正八年(一九一九年)成立,當時採伐的區域於林田山與大安山一帶的檜木為主,同年官方設置「營林局殖產課東部作業所」;次年併入「殖產局營林所東部出張所」,主要工作為接受花蓮港廳與台東廳委託,負責造林工作。
昭和四年(一九二九年),遷移出張所至現址,昭和十七年(一九四二),東部出張所改稱花蓮港山林事業所。戰後,國民政府接管日據時期木材事業,花蓮縣成立山林管理所,迄民國一九七○年裁撤,裁撤後的辦公廳便成閒置空間。二○○一年,由民間團體號召志工、社區居民讓山林事業所重見天日,並獲得林務局同意開放供作講學等藝文空間使用,現在則由林務局收回管理。
花蓮港山林事業所主體建築屬和洋混合風格建築,格局左右對稱、外觀簡潔。洗石子披覆鋼筋混凝土牆體,屋頂為木構架外覆文化瓦。大門飾有古典式樣拱弧與裝飾立柱,具有公共建築的象徵意義。院落中栽植大葉欖仁與大王椰子等南洋植物,呈現日據時期庭園特色。
掃叭隧道 東部鐵路唯一之磚拱隧道
去年十二月登錄指定的「掃叭隧道」為台東線鐵道最早開鑿的隧道,因地質問題使得施工難度高,曾有多名工人因而遇難,見證東部鐵路開發史,具歷史價值。見證一九一○至一九八三年之間東部鐵路建設及東拓之交通史,具重要歷史事件之關係。
為東拓之前台東線鐵路沿線唯一的隧道,且為現存東部鐵路相關構造物中,唯一之磚拱隧道,具稀少性,不易再現。為徒手開鑿,再以紅磚襯砌,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