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怡伶、陳盈貞/聯合報導
近期紛擾事件不斷的花蓮縣蔬菜運銷合作社爭議,花蓮縣政府高度關注,昨天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衛生局及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共同前往花蔬檢驗室,不僅給予檢驗員鼓勵與支持,並強調一定會保護檢驗員人身,與檢驗整體環境安全,同時感謝她們三位盡心盡力,堅持崗位,為花蓮蔬果嚴格把關,守護鄉親健康。
縣府高度關注
「這次檢驗員受到委屈,傅縣長相當重視,承諾會以公權力保護他們安全」。縣府農業處副處長張仁智表示,近年花蔬批發市場,在農藥殘毒的自我管理績效不錯,檢驗機制也受到中央頒發四年「極特優」的肯定,感謝他們盡心盡力為花蓮蔬果嚴格把關,守護鄉親健康。
一定要堅持做對的事
另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長黃詩伊,不僅與三位檢驗員進行深入訪談,也很有感觸表示,檢驗員時常受藥檢未通過的農友質疑,這種壓力肯定很大;她說,因遇過不理性的農友,能感同身受,身為公務人員,僅能以和緩方式溝通,但一定要堅持做對的事情。
合作社理事成員,有的是供貨商,由於她們不是公務員,又領合作社薪水,可想她們的壓力與辛苦。黃詩伊強調,非常感謝她們的堅持,嚴格把關,縣府會加強室內外監視錄影設備,並連線到動保所,也會針對「問題份子」加強輔導、查驗。
經花蓮縣蔬菜運銷合作社統計資料顯示,每日拍賣果菜總量,供應著花蓮縣百分之四十五的需求量;同時縣內各國中小學營養午餐所需蔬果,除有機蔬果外,各項蔬果也都必須靠花蔬檢驗室,進行嚴格把關抽驗。
守護鄉親蔬果安全
張仁智再次重申,檢驗員責任重大,絕對要保護並保障她們的工作安全,縣府絕對會嚴格管控檢驗工作,並守護花蓮鄉親蔬果安全。
另他也鄭重提到,花蔬合作社批發市場,依據「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第三條,由當地主管機關核定設置,在第四條內文,更提到,果菜市場除應具備基本設施外,也必須有設立「農藥殘留測定等類設備」的附屬設施;第六條也指出,「果菜市場應置農藥殘留檢驗人員」。
同時依據中央政府所訂「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為確定農產品運銷秩序,調節供需,促進公平交易,縣市政府為當地農產品批發市場主管機關,對每日或定期集中進行農產品的交易機構,應進行管理與輔導。
另交易法第十四條也提到「籌設農產品批發市場不依核定計畫辦理者,除有正當理由申經核准者外,由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廢止其核准」。第六條也明確規定,「農產品之交易不得壟斷、操縱價格或故意變更質量,謀取不正當利益。」;在第五章罰則,更指出違反相關規除可楚不同金額罰鍰外,也可廢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