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新任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長黃慧英昨天拜會本報社長謝立德,預祝本報創刊七十週年社慶,繼續引領輿論並帶動地方繁榮與進步;當前大環境不景氣,花蓮觀光、石材、藝品、伴手禮及餐飲等相關產業營收都大幅滑落,謝立德與黃慧英廣泛交換意見,謝社長也請黃分局長體恤業者營運窘境,就減輕國稅負擔部分提供建議,黃慧英說,生意差,業者營收變少,業者可以提出申請查定銷售額,如果銷 售減少屬實,將據以調降應繳營業稅。
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長黃慧英由秘書黃釗慧、課長鄧崇偉等陪同,拜會社長謝立德,雙方就當前大環境不景氣導致花蓮觀光、石材等各行各業一片哀嚎,研商如何減輕民眾及業者的負擔;黃慧英強調,國稅局一向以服務、輔導,北區國稅局王局長也指示「專業自信、團結互助、健康活力、祥和藝文」理念及「以客為尊、愛心辦稅」的服務精神,來落實執行核課徵收作業,維護租稅公平。
申請降低銷售額 進而減稅
謝立德代表各行各業請黃分局長針對營收大幅減少,可否申請減免營業稅負擔,黃慧英表示,一個月來實際走訪花蓮基層各行各業,的確看到大家的生意都普遍變差了,依照規定,營業額減少是可以申請降低銷售額,進而減少營業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銷售稅課表示,經稽徵機關核定免用統一發票採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因受公共工程施工等而影響營業狀況者,稽徵機關得查明受影響情形覈實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稅額。
營業稅課徵 區分為二種
銷售稅課課長潘昶典進一步解釋,營業稅課徵可區分為「費用還原法」及「分業查定法」兩種,前者依照營業地段、面積來計算營業稅,後者則依據人頭數來計算,如果業者銷售額大幅減少,可依法提出申請,經查證屬實者,會據以調降銷售額,營業稅也會調降。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年底施行
另外,黃慧英也向謝立德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簡稱納保法)將從今年十二月廿八日施行,各稅捐稽徵機關將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在稅捐的課徵或調查過程中,納保官可提供納稅者必要的諮詢與協助,以避免其權利受到不當侵害;特別感謝更生日報及時予以報導讓民眾瞭解自身權益,國稅局花蓮分局的納保官由秘書黃釗慧擔任,依納保法第廿條規定,納保官將辦理下列事項:一、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二、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三、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四、每年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之工作成果報告。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受理申訴或陳情及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以確保納稅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