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在地哈燒 花蓮綜合

花蓮綜合

2017-09-02
退休法官 聯手年輕女律師執業
華嚴法律事務所開業 賴淳良和賴劭筠將以實務經驗服務鄉親
分享至


圖:賴淳良律師與賴劭筠律師昨天在華嚴法律事務所執業。(記者田德財/攝)
 

記者田德財/報導 
 前花蓮高分院審判長賴淳良法官、前台北理安律師事務所女律師賴劭筠共同執業的花蓮「華嚴法律事務所」,昨天開業,朝野司法界前往祝賀。賴淳良與賴劭筠都是土生土長的花蓮人。 
昨天前往祝賀的司法界人士包括花蓮高分院長陳朱貴、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律師界有林武順、林國泰、阮慶文、蔡文欽、邱一偉、吳秋樵、簡燦賢、鐘年展、台北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朱蕙敏、花蓮地方法院庭長陳淑媛;台北理安律師事務所所長楊曉邦;地方士有花蓮縣議會議長賴進坤、前東服中心副執行長林有志、榮家主任毛惠民將軍、老人之家副主任丁文彬、前花蓮地方法院書記官長蔡滿、前花蓮高分院書記官長邱朝枝等人。 
「華嚴律師事務所」設在花蓮市府前路二九八號二樓,即在花蓮縣議會左斜對面左側與中美十一街轉角口,一樓為統一超商。 
 花蓮已有多位從檢察官、法官轉業為律師的優秀的執業律師,分別在花蓮或其他縣市執業。他們以豐富的偵查、審判實務經驗,為人民提供律師服務。 
賴淳良擔任卅年法官 
 賴淳良是花蓮市人,在出生長大,自幼好學聰明,民國七十六,還沒有服兵前,台大法律系畢業後就考取司法官。卅年的法官工作累積了豐富的法律實務。 
 五十五歲就申請退休轉業律師的原因,正因為他卅年的法官工作實務中,看到許多當事人在偵查、審判程序中,對法律及訴訟程序的的外行,又沒有律師代理或辯護,不會主張自己應得的法律權益,往往失去權益。 
審判工作 堅守證據主義 
 卅年審判工作,歷經的民、刑事及非訟案件成千上萬,他堅守的原則是證據主義,該還清白的,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例他曾經在今年審判一件貪污案,他就引經據典解說,公務員對於主管之事務,如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其服務機關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服務機關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縱因不符合貪污治罪條例或其他瀆職罪特別規定之構成要件,而不成立貪污或瀆職罪名,仍非不可以背信罪相繩。 
 惟公務員關於職務上之行為,有時雖亦足以構成背信罪,然以不合於瀆職罪之構成要件為限,如其犯罪行為已足成立瀆職罪名,即不能以其違背職務而認為構成背信罪。又公務員之圖利行為,損害其服務機關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原屬特殊類型之背信行為,縱因刑法修正公務員概念之範圍,不符合貪污治罪條例或其他瀆職罪特別規定之身分構成要件,而不成立圖利罪名,二者基本事實既屬相同,仍非不可以刑法背信罪相繩,法院審理,如認有該背信行為,自應就起訴之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倘屬不能證明被告犯罪,始應為無罪之諭知。 
賴劭筠赴美取得法學碩士 
 賴劭筠華大附小畢業後唸花崗國中,以優異的成績考上花女語文資優班,在校名列前矛,九十八學年度大學指考放榜,國立花蓮女中語文資優班學生賴劭筠,考上台灣大學政治系、兼修法律系,畢業時取得政治、法律雙學位。 
 一○三年六月台大畢業踏出校門,就考上律師在台北北的「理安法律事務所」執業,年紀輕輕就接觸到民、刑事案件及國際法律事件。之後她又到美國紐約大學法律研究所畢取得法學碩士。廿七歲的賴劭筠,將是花蓮縣目前最年輕的女律師之一,也是漂亮女律師之一。


關於我們  |  廣告刊登  |  客服信箱  |  免責聲明  |  隱私權聲明

立康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16060735
www.ksnews.com.tw
TEL︰(038)340131 ext 317
FAX︰(038)341406
地址︰97048 花蓮市五權街三十六號
對本網站的意見請寄︰888housesksd@gmail.com
客服電話:03-8331236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 8:00-11:30;13:30-17:30)

掃描分享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