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康/報導
近來全國各地出租套房接連發生重大致死火災案件,為協助民眾確保租屋消防安全,避免火災時因消防設備不足而造成重大傷亡,花蓮縣消防局昨天表示,除了進行租屋的消防安全檢查外,也提醒鄉親若有任何關於租屋消防安全疑問,隨時可撥打電話(03)8462119轉4405進行查詢,或對可能違規事證提出檢舉。
花蓮縣消防局指出,消防法第6條第5款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2條第2款第7目規定租屋屬寄宿舍範疇,依規定應設置滅火器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但由於租屋屬私人經濟領域,法令上並無規定房屋出租前須申報消防安全檢查,致實務上房東常有便宜行事、不守法規情形,造成公安死角。
鑑於上個月二十二日新北市中和、本月五日北市八德路、本月十三日桃園蘆竹工廠違建員工宿舍,相繼發生違法出租隔間火災悲劇,三場大火已經造成十五人死亡及十一人受傷,另外中國北京也曾於上個月十八日發生一場租屋大火,致使十九人不幸命喪火窟,可見火災的可怕。
本月七日及十四日,在花蓮市國富十四街及民權路二十一號也發生租屋建築物火災,雖未造成重大傷亡,但租屋現場均未見設置滅火器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可協助住戶避免火勢擴大與提醒及早逃生的保命利器,為避免前述悲劇重複發生,消防局長再次呼籲所有房東於房屋出租前,應確實依規定設置滅火器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花蓮縣消防局說,消防人員僅能透過民眾陳情或檢舉,才得以入內檢查,民眾租屋時請詳細檢查所租房屋是否已經依規定裝設前揭設施,如未裝設應即要求房東依規定設置滅火器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致電119或(03)8462119轉4405向縣消防局檢舉或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