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怡伶/報導
農委會農糧署表示,為提昇競爭力,鼓勵更多農友加入生產優質好米的行列(見圖),自一○七年起,擴大在全國辦理「稻作直接給付」與「保價收購」雙軌併行制,該制度保留稻穀保價收購,並增加稻作直接給付,供農民二擇一,相對於舊制更能保障農民收益,農民朋友多樂於參與該政策。
第一期作 每公頃一萬三千五
農糧署東區分署說,政府為維護農民收益及穩定市場供需與糧價,稻農所生產稻穀銷售市面,不繳公糧,政府就發放每公頃第一期作一萬三千五百元補貼金,第二期作一萬元補貼金。
若稻穀收穫期間,因自行銷售有困難,仍可變更為繳交公糧,這較有彈性且絕對有保障,也不會影響休耕轉作等權益。
參加產銷契作集團 加碼獎勵
東區分署說,為加強引導稻農生產,符合市場需求的優質稻穀,土地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的契作農友,倘土地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且一○二至一○四年任一年度第一、二期作,參加集團產區營運主體契作收購有案者,額外加碼獎勵契作每公頃一千五百元補貼金,合計每公頃給付金可領取第一期作一萬五千元,第二期作一萬一千五百元,所生產的稻穀由契作營運主體收購,收益高於交公糧。
併同休耕轉契作 受理申報
併同休耕轉契作申報期即日起至一○七年二月二日受理申報。農糧署東區分署表示,只要土地於一○二至一○四年,任一年度同期作申報種稻,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或參加契作集團產區經營主體契作繳穀有案,或參加小地主大專業農租賃種稻有案且確實種稻者,可於休耕、轉(契)作、種稻申報及自行復耕,受理申報從即日起至一○七年二月二日止,在戶籍所在地農會或公所申報稻作直接給付。
農糧署東區分署說,政府為鼓勵稻農種植高品質稻穀,自一○五年第二期作起,在全國六鄉(鎮、市、區)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保價收購雙軌制,並在一○六年第一期作及第二期作,分別擴大於全國二十鄉(鎮、市、區),及五十鄉(鎮、市、區)試辦。
試辦成效好,多數農民表示,自行銷售稻米收入加上直接給付獎勵金,收益優於繳交公糧。今(一○七)年起擴大於全國實施。東區分署說,藉成功案例,鼓勵更多農友參與,自產自銷優質好米,促使稻米產業永續發展,提昇國產稻米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