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花蓮火車站收票員:「車票不加蓋印戳,不能帶走!」旅客:「我們單位報帳根本不需加蓋印戳。」收票員: 「不蓋就不給你帶走!」這是發生在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四三二次普悠瑪號到花蓮站,花蓮站火車站收票口,收票員與一名出站旅客的真實對話。
火車票在未使用前,在法律上屬於「有價證券」,對鐵路局而言則是運送契約的證券,坐了車運送契約履行結束,就是一文不值的廢票券。
旅客買的票,且所有車票都加註:「限當日當次車有效」,坐完車,台鐵為什麼非蓋印戳才准讓旅客收回?蓋章的用意為何?高鐵車票不必加蓋印戮即可以由旅客帶走,台鐵為什麼不可以?
台鐵為何需蓋印戳?
台鐵一位站長說,過去有旅客,沒有搭上該次車,要求退換票,因為理由正當,例如人力不可拒的因素,台鐵很難拒絕;另外,有的不肖的旅客拿坐過車的票要求退換票,蓋了印戳表示該票已乘車,不會被冒用要求退票。
但若干旅客認為,這是鐵路局對車票的管理問題缺乏科學,人力不可拒致搭不上該次車,其發生原因,應是大眾皆知的事,少數不肖旅客的作為,如果屬於違法,才有法律追訴,不能把問題轉嫁到所有旅客身上,有點把旅客當成「賊」一樣,台鐵不該有這樣的心態。
台鐵依據鐵路運送規則第七十三條訂定「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旅客運送契約」:明訂車票有效期間如下:全票、兒童票、法定優待票:一、指定班次對號列車車票,限當日當次車有效。二、非指定班次對號列車車票及非對號列車車票,於乘車日當天有效。三、旅客搭乘列車,在列車運行中所持車票逾有效期間,仍可搭乘該班次列車或指定換乘列車至目的地為止。四、其他經本局認定車票有效情形,至指定有效期限為止。
旅客認為,上揭運送契約經交通部一○六年七月廿六日同意備查在案,對於車票的問題有其一套作業依循,卻仍然發生收票員要求旅客把車票蓋印戳才准拿走的做法,不可思議。
徐榛蔚質詢 交部回應
有一天,花蓮縣新聞記者公會理事長董椿,巧與立委徐榛蔚同車鄰座,董椿也向徐立委反映台鐵的做法不當,徐榛蔚數日後,在立法院向交通部、台鐵局提出質詢。
徐榛蔚說,經她質詢後,獲交通部長賀陳旦及臺鐵局長鹿潔身回應,確定將於今年一月十五日正式實施出站票卡不回收,另外,就即將進行試辦的多卡通自動驗票閘門QR Code功能,要求第一階段不能只獨厚西部,東部花蓮特等站、臺東一等站亦應同步,為東部地區打造更為友善的公共運輸環境。
徐榛蔚表示,在地方拜訪時,常聽見鄉親向她反應,搭乘臺鐵出差時,因須持票卡始能報帳,但因臺鐵閘門會自動回收車票,故都須透過人工蓋章方式,始能取回搭乘票卡,惟常遇人工閘口人潮如龍,甚為不便。
為期提供國人更為便捷友善的旅運環境,徐榛蔚不僅藉由質詢,向交通部長提出改善建議,更行文臺鐵,終獲肯定回復,將於一月十五日正式實施出站票卡不回收。徐榛蔚也盼,臺鐵在進行措施更動時,能加強向國人宣導,為國人降低常年習慣更動可能遇到的初期不適應。
另外,就臺鐵即將於今年初進行第一階段試辦的多卡通自動驗票閘門QR Code功能,徐榛蔚指出,臺鐵從一○三年開始,大力爭取建置第四代票務系統,當時也獲行政院原則同意,並編列「票務系統整合再造計畫」共十點七億元,執行期程為一○五年一月至一○八年十二月,其中即提出因應滑經濟時代,將於一○五、一○六年間,在驗票閘門新增QR Code功能,降低閘門進出時間。
徐榛蔚說,雖較當時政府預定的時間表晚,但終於看到當時的政策獲落實,還是讓人振奮,同時,她也向賀陳部長及鹿局長表示,尤其花蓮站為特等站,臺東站為一等站,籲政府第一階段試辦的十五站中,應東西皆重,讓花東兩站都能在第一階段開始施行,讓政府所言,照顧東部交通建設之語,不致淪為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