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清明連假,花蓮的觀光產值有多少?有人 估計超過卅億元之多?這卅億元怎麼計算出來?
依鐵公路交通流量統計,今年清明五天假期,鐵路花蓮站約廿一萬人次,蘇花公路到花蓮南下北上進出每天最高約二萬輛次,如以平均值一萬五千輛次,五天即七萬五千輛次,每車平均以二至三人估算,就有廿萬人次進出花蓮,公路與鐵路運量人數彼此很相近。
鐵公路共有近四十萬人次進出花蓮,等於進入花蓮的有廿萬人,但這非都是觀光客,其中還有返鄉客、返工客、過路客,扣除之後的國旅客粗估七成是觀光客,等於十四萬人。
花蓮縣民宿一八一三家,房間數七九一六間,一般旅館八九○五五間房,觀光旅館六家,房間數一五一九間,合計一七一九○間房,如果加入民宿、日租套房的「黑數」,估計有二萬間房,以住房率最高八、九成,最低五成計算的平均值七成來算,每天就有一萬四千間住房數,每間房住二人,每天住房人數即有二萬八千人,五天就有十四萬人。
所以,以鐵公路進入花蓮的粗估人數,與旅宿業住房率比對,相當接近,但這些人數在花蓮花了多少錢?並不是民間商家說了算,需要官方的說法,那就是觀光局。
依觀光局國旅支出統計數據
依交通部觀光局公布近年度的國旅支出統計數據,各項費用支出由高至低依序是餐飲、交通、購物、住宿、娛樂及其他費用。有過夜且有支付住宿費者,平均每人每次旅遊平均費用為五○五七元,無過夜當日來回者平均每人每次旅遊平均費用為一一二七元。
而團體旅遊的平均每人每次旅遊平均費用為三二二三元,其中當日來回的平均每人每次旅遊平均費用為一五七○元,過夜者的平均每人每次旅遊平均費用為五四五九元。
每過一個夜 平均花費五千多元
依上述數據,五天連假至少有四夜在花蓮,每過一個夜平均費用五○五七元計算的話, 四夜就需二萬零二二八元,十四萬人就有卅億三千四百二十萬元的產值。這還不包括未過夜的產值。
觀光局公布觀光產業各行各業的消費金額,有過夜平均每人每次旅遊平均費用為五千○五十七元,其中餐飲一千一百四十七元、交通一千○卅三元、購物七百八十一元、住宿一千七百十一元、娛樂二百六十四元及其他費用一百廿一元,如果以十四萬人次去計算,不難算出各觀光產業的營收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