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宗憲/報導
本月九日晚間,花蓮縣吉安鄉中山路發生兒子攙扶老母親橫越馬路,不幸遭自小客撞及送醫不治車禍,花蓮縣警察局長廖美鈴昨天召集相關人員前往車禍現場會勘肇事原因,並要求全力防制交通事故。
經吉安警分局調查發現,肇事主因係自小客駕駛人駕車時使用行動電話,分心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撞及違規穿越馬路之行人母子。
縣警局長廖美鈴認為,警察工作就是要盡全力保護民眾安全,雖然許多民眾並未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但警察可以透過各種不同手段,如工程改善、加強執法及強化宣導,有效使道路上的意外事件降到最低。
以該件的事故分析,即應加強行人安全之宣導,行人應走在人行道上,光線昏暗時應穿著亮色的衣服或增加發亮之裝備,更不可隨性的穿越馬路,而因個人的疏忽造成自己的危險。
其次,駕駛車輛禁用行動電話,亦是宣導的違規重點,警察應在防制事故發生的作為上,加強策進因應,她要求警察局各基層執勤同仁,未來執法的重點,應放在行人違規之勸導取締,機動車輛之各項嚴重違規項目。
如超速、闖紅燈、酒駕、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跨越雙黃線逆向、行車使用行動電話、駕駛汽車未繫安全帶、騎機車未戴安全帽等肇事因素。
希望藉由嚴格執法手段,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之發生,並呼籲所有的用路人橫越馬路一定要「左看看、右看看,確認安全再快速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