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行政院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十三日下午召開第十六次委員會議,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宣布,花東基金未來運作機制重大變革,以行政院核可,地方政府提案機制:四年一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體制不變,滾動檢討由每半年改為每年辦理一次,使地方所提計畫穩定執行;花東兩縣每年預算額度以十億元為上限,取消部會配合款,建立計畫退場機制,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後逾一年未執行者,即辦理計畫退場,避免影響整體績效。
新增鄉鎮市所提案
每縣每年上限兩億
新增鄉鎮市公所提案機制:設定每縣每年額度以兩億元為上限,並由東服中心擔任平台,有效回應基層民意需求。部會及民間委員提案機制:涉及跨花東兩縣計畫,部會配合行政院重大政策,並報經行政院核定者,基金補助以百分之四十九為原則,屬行政院交辦或經國發會簽陳報行政院同意者,得專案由基金全額補助。
急迫性計畫
政院核定後 額度不限
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委員會議由國發會主委陳美伶主持,花蓮縣政府由副秘書長謝公秉代表傅縣長與會,台東縣長黃健庭及行政院東服中心執行長許傳盛也出席,會中最重要的就是行政院剛核可的花東基金未來運作機制的變革,據轉述,與會包括各部會及花蓮、台東兩縣對於花東基金運作變革鼓掌表達滿意,花蓮、台東每年預算額度以十億元為上限,並具預算執行彈性調整機制;具急迫性計畫,奉行政院核定後,額度不受限制;過去幾年,花東基金最被花蓮、台東兩縣詬病的就是計畫提出後很不容易爭取到基金預算及部會配合款。
與會部會代表也很高興,因為花東基金未來運作新機制,正式取消部會配合款,減少配合款搭破程序計畫核定時程,根據花、東兩縣官員私下抱怨,不少部會因為配合款籌措不及,導致很多計畫核定期程延宕多時。
為有效回應基層民意需求,新增鄉鎮市公所提案機制,設定每縣每年額度以兩億元為上限,並由東服中心擔任平台,委員會核定花蓮、台東兩縣提案,此外,行政院東服中心執行長許傳盛也臨時提案,包括都蘭地區部落生態復育與共同經營計畫,花東農業永續水資源前瞻基礎規劃之可行性研析計畫,東部區域公共運輸智慧轉乘資訊平台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