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花蓮縣面積占全台約八分之一,由花蓮縣政府管轄的大小橋梁有五百九十八座,縣府近期委託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辦理橋梁檢測結果,經建議應儘速或於一年內辦理維修改善之橋梁數量高達三百四十二座;今年○二○六強震,米崙斷層錯動誘發強烈地震,造成七星潭大橋(右圖;本報資料照)、尚志橋(下圖;本報資料照)、花蓮市三號橋、菁華橋、中山橋、南濱二號橋、農兵橋等橋梁受損,迄今仍待修復。
花蓮縣審計室剛公布的「一○六年度花蓮縣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交通部為統合全國公路橋梁資料,建置「臺灣地區橋梁資訊管理系統」供相關單位使用,並研修公路養護手冊,明定各公路橋梁管理機關每兩年應針對所轄管橋梁進行一次定期檢測,並應依據劣化嚴重程度等相關評估準則,判定橋梁構件安全狀況,作為維護改善之依據。
經查縣府辦理情形,核有:依據監察院調查報告,花蓮縣民國一○○至一○三年度之橋梁維修率,分別為百分之五點八八、百分之四十三點九、百分之二點九三、百分之零點八五,維修率偏低。又依據交通部辦理民國一○四年度橋梁維護管理評鑑結果,花蓮縣維修率百分之零點四,評等為「亟待改善」;及交通部於民國一○六年七月廿五日完成之民國一○五年度評鑑報告,花蓮縣應維修構一千一百七十四件、已維修構五十一件,維修率百分之四點三,評等為「待改善」,顯示橋梁維修比率長期偏低。
對此,縣府建設處表示,本縣橋梁數量眾多且財政困窘,而橋梁修繕補強及重建經費龐大,在經費額度有限情況下,僅針對劣化構件維修急迫性高之老舊橋梁辦理改建,將賡續籌措經費辦理,以提升橋梁維修比率;本年度申請交通部補助亟待改善橋梁之維修補強,辦理林田橋等十二座橋梁修復,投入經費計七千兩百餘萬元,將賡續積極申請相關補助計畫辦理維修改善;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定復建經費,積極辦理因地震災害受損之橋梁修復及補強工程,以維護用路人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