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位於花蓮市尚志路十一號旁有一棟四樓無主違建(圖;本報資料照),○二○六花蓮強震期間成為黃單戶危樓,議員莊枝財日前繼續質詢,縣府官員原先說將於七月底前拆除,但目前已八月,仍沒有拆除跡象,危樓旁的民眾天天提心吊膽,莊枝財質詢縣府秘書長顏新章,危樓到底何時要拆?如果不拆,建議傅縣長到危樓旁民宅住看看,如果傅縣長不怕,那就不用拆!
縣府秘書長顏新章回答,由於該棟危樓屬於無主建物,縣府必需依據相關法令程序,找出建物所有權人,經過法定公告期限屆滿,後續籌措拆除經費以及辦理相關招標作業,預計九月會進行拆除。
莊枝財說,○二○六花蓮強震後,緊鄰的湯姓民眾多次向縣府反映儘速拆除違建危樓未果,前次議會臨時會,要求建設處比照舊遠百危樓,立即拆除危樓確保鄰居生命財產安全。縣府建設處長鄧子榆指出,縣府正依照違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