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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要聞

2018-08-14
花蓮縣十家護理之家 六月完成評鑑
災防督考委員建議 緊急災害應變須依住民不同屬性為主體 並安排夜間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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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今年聘請的醫院災防督考委員,是警大災防專業潘國雄老師。(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記者田德財/報導

衛福部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昨(十三)日清晨火警,造成重大傷亡;花蓮縣衛生局說,花蓮縣各護理之家六月才完成評鑑,並提出優點及改善意見;衛福部花蓮醫院說,該院附設的護理之家,近二年評鑑都是績優單位。

衛生局說,花蓮縣護理機構共計十家,其中一般護理之家四家、精神護理之家四家及產後護理之家二家,總人數一千零九十人。

  衛生局副局長鍾美珠說,今年聘請的醫院災防督考委員,是警大災防專業潘國雄,也是昨天在全國新聞中說明醫院災防重要性的專家,真的很嚴謹、很專業。 

  衛生局督導考核結果,委員針對機構所提共同優點是    機構環境的整潔、乾淨度等居住品質及住民身體清潔舒適等照護品質較去年改善。

委員所提通盤性建議如下:一、    住民照護除機構供餐外之進食狀況可加強營養師的評值,如體重評估,長期紀錄體重變化來作為營養不良的篩選,更具意義。對於營養服務的介入追蹤成效,也宜以三個月與六個月作為成效評值,更客觀。

二、緊急災害應變計畫,須依住民不同屬性為主體評核及規劃(例如:產後、精神病患等),並安排夜間辦理演練。緊急災害處理或防災演練之流程因應需求宜修正調整。

督考項目是訂定符合機構住民及需要之緊急災害(EOP)持續運作計畫及作業程序,並落實演練,督考內容如下:

一、對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等緊急災害,訂有及應每年修定符合機構與災害特性之緊急災害應變計畫與作業程序,並有修訂紀錄及按時函報衛生局。

二、完備之緊急聯絡網及災害應變啟動機制,及具有適當的人力調度及緊急召回機制。三、機構避難平面圖示應明顯適當,明確訂定各樓層住民疏散運送之順序與策略。

四、應每半年實施緊急災害應變演練二次,包括複合型緊急災害應變演練一次及夜間演練一次,並有專家參與演練之過程、檢討改善方案、紀錄。

五、執行防火管理業務及設置防火管理人,並於演練時確實將照顧相關人員(含照顧服務員及外籍看護工)納入編組,及加強防災教育訓練且有完整文件紀錄。六、因應防災社區計畫,納入附近社區(如巡守隊)參與機構緊急應變演練。

七、每半年定期更新「機構災害潛勢地區」各相關資料。演練項目及文件:演練腳本、演練計畫包含災害風險辨認與脆弱度分析、演練內容有災害確認、災害通報、動員及召回、緊急應變原則、疏散避難及持續照顧、住民後送登錄管制、住民重置、人員歸建及復原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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