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怡伶/報導
花蓮縣蔬菜運銷合作社臨時社員代表大會,有代表提出理事說明解聘代理經理潘文賢原因;潘文賢也提出說明。(圖,記者劉怡伶/攝)
理事說,四月份發生合作社有好幾位拍賣員未上班,垃圾場垃圾未清理,及相關費用花錢如流水;理事主席李順德說,合作社每年過年要送給會員、代表及相關單位等禮物,這些都是列在經理職權支應,錢都是每年有一定的金額要支付。另有理事也說,這些都是小事。也有代表回應說「因小事被理事提解聘 ,那大事怎麼辦?」
潘文賢說,受聘到合作社工作,就是要好好做事,要服務,不太會講話,但對最近發生的事情,讓他深感不平及受辱。潘文賢也提到,好不容易爭取到客委會同意二千三百萬元補助,因理事會未通過過,就告中斷,心中很遺憾。
有代表提出「恢復潘文賢經理」職務,但聘雇經理是理事權責;問潘文賢是否有意回任經理?潘文賢說:「回任必須按程序辦理,但當初同意解聘他的理事要聲明道歉,還給他一個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