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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0
房屋使用情形改變 也會牽動地價稅
營業用房屋若改為住家 應儘早向稅務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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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國豐/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使用情形不同,不僅影響房屋稅額高低,同時還會牽動地價稅,甚至連帶影響移轉時土地增值稅的稅額高低。為了自己的荷包著想,如果原本供營業使用的房屋已改為住家使用,請儘早向稅務局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地方稅務局指出,房屋使用情形不同,除了影響房屋稅核課適用的稅率外,也和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的核課息息相關。舉例來說,房屋原本作住家使用,亦無出租及營業情形,同時符合面積及戶籍限制要件,基本上地價稅和土地增值稅即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反之,如果房屋原本供營業使用,之後改作住家使用,但若未及時向稅務局申請使用情形變更,亦未向國稅局申請變更相關營業登記,依法房屋稅仍應按營業用稅率核課。由於房屋並非整棟適用住家用稅率,則該房屋坐落土地除了不能整宗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外,移轉時申報土地增值稅也只能按比例享受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地方稅務局提醒,由於房屋稅採按月計課,如有變更使用情形,應於變更之日起卅日內申報,儘早申報除可及時節稅外,亦可避免後續影響其他稅目之租稅負擔,以維護您的權益。如果還有其他相關稅務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專線03-8226121、玉里分局03-8882047,或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由專人竭誠為您作更詳盡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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