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0923「樺加沙」強烈颱風重創花蓮,造成人員傷亡及大量房屋車輛被洪水淹沒嚴重災情(見圖:稅務局提供)。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此次洪災造成本縣重大損失嚴重衝擊民生百業,為減輕民眾負擔來渡過難關,地方稅務局將秉持從寬、從優、從速、從簡原則,主動協助災民辦理稅捐減免事宜。
徐榛蔚表示,此次地方稅減免作法有以下幾個重點︰
1.房屋淹水者,不限樓層115年期房屋稅全免。
2.淹水房屋之基地,114年地價稅全免。
3.車輛自災害發生日開始免徵使用牌照稅至修復止;溢繳之稅款亦將主動辦理退稅。
4.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者,自災害發生日開始免徵娛樂稅至恢復營業止。
5.受災戶如因災害無法如期繳納稅款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延期最長一年,分期最長可達三年(36期)。
6.放寬申請期限︰納稅義務人自行申報災害減免者,不受1個月申請期限限制,延長為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內為之。
稅務局局長呂玉枝補充說明,為體恤災民忙於恢復家園,該局將主動蒐集相關單位所通報之災損資料,依法辦理各項稅捐減免作業,無需受災戶另行提出申請。但若有災損資料遺漏,受災戶仍可自行提出災害損失減免申請;如有已溢繳之稅款,稅務局亦將主動辦理退稅事宜。如對災害損失欲進一步瞭解相關減免規定,可撥打稅務局服務專線03-82261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