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不動產新聞 新聞報導

新聞報導

2026-01-30
自住及出租房屋優惠稅率 申報期限至三月廿二日
分享至


 

記者何國豐/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見圖:稅務局提供)表示,房屋稅優惠稅率申報期限剩不到2個月,提醒屋主記得於3月22日以前申報適用優惠稅率。除了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可以適用1%或1.2%優惠稅率外,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的住家用房屋,也可申報適用1.5%至2.4%的較低稅率,請大家把握節稅時機。

 該局說明,適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必須符合3要件:(1)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含)以內。如您的房屋供自住使用,但還未遷入戶籍,請務必在今年3月22日以前將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一位戶籍遷入該屋,並提出申報,就可以適用自住稅率1.2%,如又符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且房屋現值低於本縣一定金額142萬4,400元者,稅率將降為1%。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到標準,並於規定期限內向本局提出申報,就可以適用較低的稅率1.5%~2.4%。或將合法的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成為公益出租人,或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就可享受與自住用相同的稅率1.2%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溫心提醒,距離優惠稅率最後申報期限【3月22日】即將截止,符合條件的民眾請儘速向該局申報,115年期房屋稅就可以適用優惠稅率。如對房屋稅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總局專線03-8226121或玉里分局專線03-8882047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出處:https://www.ksnews.com.tw/e/68915


關於我們  |  廣告刊登  |  客服信箱  |  免責聲明  |  隱私權聲明

立康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16060735
www.ksnews.com.tw
TEL︰(038)340131 ext 317
FAX︰(038)341406
地址︰97048 花蓮市五權街三十六號
對本網站的意見請寄︰888housesksd@gmail.com
客服電話:03-8331236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 8:00-11:30;13:30-17:30)

掃描分享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