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怡伶/報導
花蓮縣議會及吉安鄉民代表會,昨天會同花蓮縣政府環保局長饒忠、吉安鄉長黃馨,前往吉安鄉光華村共同會勘光華垃圾掩埋場現況,聽取光華村長葉光南、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黃忠偵與當地居民訴求外,更希望為鄉親謀求實際解決之道;花蓮縣議會保安小組總召議員葉鯤璟擔任現場主持人,另議員邱永、張正治、黃振富、鄭乾龍、游淑貞、徐雪玉、游美雲等人,與吉安鄉代會主席徐德文、彭建華、林源富、劉靜文、高德安、黃志源等,也都到場共同關心。
現場黃馨準備資料,提供與會議員代表,說明光華垃圾掩埋場現況。她說,光華村掩埋場自九十四年三月開始啟用,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依規封場,並無繼續掩埋垃圾。
自一○三年均採北運宜蘭利澤焚化廠處理,該場做為轉運使用。她說,鄉公所負責垃圾回收與清除作業,後續端的轉運及處理,由縣環保局統一辦理,並在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發包,合約廠商由勇興交通有限公司負責承攬清運,而非公所。
黃馨直指,垃圾當天運來,就應該送走,不應囤積就不會有臭味,另清運廠商內機具下方,以垃圾墊高的工作平台,也是臭味產生源之一。
議員代表實際走訪現場,看到怪手下方的實況並聞到惡臭,立即與環保局長饒忠協調。饒忠當場承諾,將要求廠商在八日夜間將下方垃圾清除,以土石取代,也會做好督促工作。
現場看到大面積輪胎堆置處。葉鯤璟當下與公所做成決議,由於輪胎易孳生蚊蟲,吉安鄉公所清潔隊應在本周內,以塑膠帆布覆蓋,以避免積水孳生病媒蚊。
另早期垃圾掩埋場,鄉公所清潔隊開挖約六百多坪,會勘議員、代表與鄉親,都認為不可思義,應立即停止開挖,覆土恢復原狀,吉安鄉清潔隊也同意本周內覆土恢復;另有議員建議如土方預算,鄉公所不足,應儘快提出,將予以協助。
另為考慮周邊居民生活環境。葉鯤璟與多位議員更提出,場區內垃圾裸露部分,在一周內,必須以覆土方式覆蓋,如有困難鄉公所應儘速,向環保局提出。
有關回饋金部分。葉鯤璟也提出,黃鄉長已說明原由,沒有回饋金,是活動獎補助,這實屬鄉公所權責,公所監督機制單位為吉安鄉代表會,希望鄉代會能協助溝通處理,消弭民怨,畢竟光華村飽受惡臭困擾多年,應有實質回饋給鄉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