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宏聲/報導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涉槍砲管制條例,判刑三年六個月定讞;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開庭,創下司法史上非常上訴開庭首例。王光祿本人決定出庭。
王光祿被判刑
五十七歲布農族男子王光祿,三年前因九十二歲母親吃不慣平地油膩的肉,吵著要吃山上動物。王光祿拿撿拾的獵槍,打一隻山羊、一隻山羌,分別依違反槍砲條例判三年兩個月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七個月。
非常上訴開庭
包括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各方聲援王光祿,檢察總長顏大和去年十二月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法院今天開庭。
三檢察官主攻
將開放旁聽席五十二座位,記者席十二座位,上午九時五十分前入法庭。法扶律師陳采邑表示,因非常上訴上訴人是檢察總長,所以最高檢是主要陳述意見者,初步決定高檢朱朝亮、林永義、吳慎志三位檢察官主攻,檢察官會針對人權、槍砲及野動陳述意見。
除了檢察官陣容堅強外,包括法扶律師陳采邑、北部專職律師中心林靜文以及原住民律師林長振組律師團備戰,陳采邑已備妥資料北上。
專家諮詢會議
另外,律師團也提供了專家學者名單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後續會再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如有必要,最高法院還會到部落徵詢耆老意見。
陳采邑說,非常上訴案件最高法院首次開庭,因為這次輸贏牽引全國五十七萬原住民的人權基本法權益,她雖然壓力很大,但有信心打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