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為建立畸零地讓售健全機制,縣議會昨天再度退回縣府擬讓售花蓮市民享段三筆縣有非公用畸零地提案,針對議會財政小組召集人謝國榮等實地逐筆會勘後決議,「原則同意,由縣府財政、建設等共同會勘、研議辦理」,議長賴進坤綜合議員意見最後裁示,為建立畸零地讓售健全機制,議會將組專案小組,會同縣府財政、建設(含都市計畫)共同會勘並研商畸零地讓售機制,讓售對象應以現住戶為優先。
因應早年都市計畫劃設道路用地與實際寬度有落差,以美崙地區民享段為例,位於民樂二街等住家,因配合都市計畫道路截角之劃設,導致私有地未直接臨路,無法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指示建築線,必需申請合併使用縣有畸零地,才能符合申請建築使用。
建設處長陳泰昌表示,議會財政小組非常謹慎,每筆讓售土地都逐一會勘,確認讓售後不會發生民眾糾紛等事件;但,過去曾有發生公有非公用土地標讓售後,畸零地地主與相鄰欲合併土地地主不是同一人,當地主欲建築利用時,畸零地主則提出高於市價的價格來讓售畸零地,造成不公義情形。為此,縣府未來讓售畸零地,將規定現住戶應先等相關規定。
財政小組召集人謝國榮議員強調,經過逐筆會勘,縣府三件畸零地讓售案都是讓售給現住戶,並無讓售給非現住戶。
議員許淑銀認為,這三件畸零地讓售案已屬於老案,半年前就送交議會審議,因故被退回去,如今又再度退回,實在沒道理!應該儘速同意才能確保民眾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