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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焦點

2016-12-14
衛生局持續稽查 防堵核食 再查獲火之屋黃芥末醬油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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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柏霖/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為近日「太冠國際開發事業有限公司」進口之「四付紅納豆」產品之醬包,疑似為日本核災區茨城縣製造確認下架外,持續擴大清查針對全縣之日本食品通路商,除持續查核來源外並對含有內包裝之日本產品實施現場拆開複合式產品,如泡麵、納豆、烏龍麵、拉麵等所附之醬料內容物,如有違規情形將立即要求下架並銷毀。 
衛生局繼前日查獲於花蓮愛買,並要求下架之「四付紅納豆」該違規產品共三點二公斤,經確認為花蓮愛買所販售,市面上目前已查無該違規產品販售。花蓮遠百也澄清表示,接獲許多民眾關心電話,也特別說明花蓮遠百與花蓮愛買雖為同棟建築內,但通路不同、訂貨商都不一樣,請民眾勿混淆擔心。 
衛生局昨日也表示,持續針對昨日食藥署查獲「羿昕企業有限公司」進口之「火之屋小粒納豆3p-黃芥末」等產品內附之醬油包標示製造所為茨城縣涉違規之日本產品全面稽查。 
花蓮縣衛生局局長李宏滿表示,「火之屋小粒納豆3p-黃芥末」等產品雖然經食藥署抽驗,輻射檢測結果皆為未檢出,衛生局仍會全面稽查,避免有遺漏情形,危害縣民的健康。李宏滿局長也呼籲所有食品業者加強貨品管理,於發現產品有涉來自日本核災地區食品或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以免觸法。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第7條,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若有違反者,依據食安法第47條第2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民眾如對所購買的食品有所疑慮或發現可疑之違規食品,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http://www.fda.gov.tw/)公告資訊項下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花蓮縣衛生局服務專線038-22695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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