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特稿
國內參與柔道運動的人口比例較其他武術偏低的原因,在於柔道講究技巧難學、升段不易,例如依規定必須參加三縣市以上聯合比賽或全國大賽前數名獲獎項者才有資格、其次固定場所難覓,須鋪設榻榻米,經費龐大等等,因此國內柔道推展較為艱辛困難。
蔡姓體界人士分析說,花蓮長期受制於交通不便和封閉思維及家長們對柔道存有不正確的偏見夾擊下,不輕易讓孩子嘗試學習者居多,更增添推展難度。
「柔道」是武學中的一項武術,一般常以「四兩撥千斤」來形容柔道,其原理與物理學中的蹺蹺板作用極為相似,用「以柔克剛」比喻較為貼切,柔道的技術繁多,頗具複雜微妙,是值得關注與探討課題。
「柔道」一詞是世界一百四十多個國家所組成的國際柔道聯盟,在規章第一條明記「國際柔道聯盟承認由日本嘉納治五郎創始稱之為柔道」,因此後人尊稱嘉納治五郎為「柔道之父」。
柔道必須修練到以自己的身體與精神「合而為一」有效的運作,達成制服對手的目的,因此學習柔道者不受限於身材短小或力量不足的缺憾,各種武術皆有其專長技巧,但俱剛柔並濟與攻防兼備者畢竟不多。
台灣在日據時代即全力推動柔道,中等以上學校均設立柔道課程,台灣光復日人離台,柔道運動在台已有良好根基,且普遍受到國人喜愛。當時,警界礙於社會治安需要,中央警察學校自民國四十六年起領軍倡導,隨著全省各縣市、民間團體及多所大專院校,如雨後春筍般設立柔道館授課。
一九五一年國際柔道聯盟正式成立,「柔道」即被列為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正式比賽項目,同時奠定柔道運動的深厚根基,在國際上廣被推展,我國第七屆省運會大會項目列入,在國內迅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