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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要聞

2016-12-16
重大觀光產業投資 租稅減免
蕭美琴提案修正「發展觀光條例」初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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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宗憲/報導 
  立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立委蕭美琴 (見圖)提案修正「發展觀光條例」條文,包括得聘用外籍人士擔任特定景觀區之導覽工作,吸引外國籍遊客到訪。另針對重大觀光產業投資租稅減免條文再行修正,使規範更加精確符合時宜,期能開創另一番觀光榮景。 
  蕭美琴表示,許多遊客到國外觀光時,常因語言不通,對精彩的外語導覽「鴨子聽雷」,而錯失深入了解地方故事的機會,台灣現正積極開拓多國觀光市場,外語導覽員的人才培育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許多熱愛台灣久居的外籍人士,及日漸增加的新住民朋友,除了母國的語言優勢外,更因長時間融入台灣文化,能有效以外語闡述台灣景點的獨特性,儼然成觀光產業發展的重要人才庫。 
  因此,在發展觀光條例中,除原有導覽人員服務之外,蕭美琴主張增列聘用外籍人士、留學生做為輔助角色,提供不同外國語言的選項。受聘用的外籍人士,不但能提供外國遊客更周全的服務,也強化對台灣在地的認同與連結。 
  蕭美琴並指出,台灣處於太平洋島鏈中心,作為國際會展基地,具有地理位置上的極大優勢。以她自身參與多次國際大型會議的經驗而言,會展活動所引進的客群,不但停留時間較長,人數上的加乘效果更是非常可觀。 
  因此她極力要求觀光局研擬會展活動的配套方案,創造友善環境,吸引國際會展將台灣選作籌辦地點。 
  另外,蕭美琴更指出,觀光產業的投資,因有長期永續的特性,但高額的土地成本與長時間的回收年限,讓許多有意投資的民間業者卻步。 
  基於永續經營的原則,並鼓勵民間參與,蕭美琴也在發展觀光條例第四十九條修正案中明示,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的觀光產業投資,地方政府得訂定地價稅、房屋稅等租稅上,適當減免條件。 
  昨天蕭美琴所提「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於立院交通委員會上凝聚共識,順利審議通過,顯見提升觀光產業品質是目前施政重要方針。 
  蕭美琴說,雖振興觀光發展,仍有許多困境有待克服,但她仍將持續與觀光業者進行溝通,期待能有效提升台灣觀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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