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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8
吉安住一住宅區開發案 意見分歧
地主對回饋金比例、管理運用等方式都有質疑 議長裁示專案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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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變更吉安都市計畫(住一住宅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已公告實施,仍有許多地主、住戶質疑,昨天出席議會協調會。(記者何國豐/攝)
 

記者何國豐/報導 
  爭議不斷的「變更吉安都市計畫(住一住宅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書,縣府已於今年十二月六日依法公告實施,該市地重劃區將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土地開發,但區內多位地主、現住戶仍有許多意見,議會昨天上午,議長賴進坤邀集縣府建設處長陳泰昌、都市計畫代理科長吳俊勳等與地主、現住戶協調,現場地主、現住戶對於回饋金比例、管理及運用,以及綠園道規劃方式等有不同意見與質疑,賴議長最後裁示,因所涉問題繁瑣,將由議員莊枝財組成專案小組擇期召開協調會。 
  因攸關自身土地權益,約有近百位地主到場參加議長賴進坤所邀集的席調會,與會議員包括許淑銀、徐雪玉、邱永、余夏夫、林秋美及游美雲等到場關切。縣府建設處長陳泰昌與都市計畫科代理科長吳俊勳現場聆聽地主心聲與意見,並針對民眾提問與質疑逐一詳加說明。 
  會長黃登科表示,好的政府是要讓百姓安居樂業,自強夜市原為公園預定地,如今變更為住宅區,原編綠地跑到哪裡去了?希望縣議會組專案進行調查。 
  地主權益促進會會長黃登科指出,目前吉安住一住宅區共有七二點廿二公頃,可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種為九十三年至九十八年採取開發許可已完成所有公設約五點五公頃,它不在今天陳情討論範圍,第二種是九十二年以前所蓋的工業住宅約有二十三點一二公頃(所謂的建成區),建成區必須繳回饋金,目前是以九十三年至九十八年公告現值的平均值來計算至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有很多民眾反映在期限內要繳納,初估最少可徵收到十一億元以上,第三種就是空地(重劃區),此不分有四十三點六公頃,而空地地主必須負擔公園綠地、道路用地及重費、作業費等約十三億七千萬元,顯然非常不公平,因建成區也有道路、排水溝、路燈及共溝管路等重要公設,而這些費用要由空地地主來負擔,顯然有失公允。 
  黃登科說,希望建成區得部分應由前所述的回饋金來支付,縣政府倘認為無法立即收齊,建議由縣重劃基金先行支付(縣府過去最少已辦理過七期的市地重劃),累積相當多的基金,或向內政部重劃基金支借。 
  黃登科強調,該重劃區總工程費約十三億七千萬元,而建成區所占面積約百分之卅四,該負擔的工程費約四點六億元就足夠。 
  其餘地主代表發言包括,區內計有建成區、開發許可區及素地區,建成區住戶氣憤質疑,當年是購買工業區廠房,並非土地,如今要變更為住宅區又要交回饋金,現住戶再度被剝削,實在不合理、不公平,應該剔除建成區才對。 
  非建成區的地主與住戶則表示,扣除道路等公設已完成的建成區,回饋金應該可以降低;關於綠園道的設計,多位地主都認為綠園道規劃於道路中間設置中央分隔島,造成兩旁住戶出入相當不便。 
  面對地主、住戶許多質疑及問題,建設處長陳泰昌表示,住一住宅區為歷史共業,也是目前花蓮市、吉安鄉合計三四千公頃僅有尚未開發的地區,傅縣長希望能夠透過都市計畫變更,讓該區變成現代化的美麗住宅區,地主與住戶對於回饋金的比例及領回的土地,在都市計畫審議過程中都有充分討論與考量,民眾可以到審議記錄中來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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