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花蓮縣開業的某醫師,利用看診機會先後對二名女性上下其手,撫摸、親吻,去年九月訊後當庭逮捕並聲請法院羈押禁見獲准,檢方認為該醫師破壞醫病信賴關係,日前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表示,黃姓醫師於去年八月利用看診機會,趁護理人員不在場時,稱檢查心臟要求女病患脫光衣服,藉機撫摸女病人胸部、私處,並親吻臉頰;女病患回家後向母親哭訴,感到羞憤難過。之後女病患到大醫院看身心科,經看診醫師通報社工才揭發此醜聞。
王怡仁說,檢察官偵辦此案時,又有另一名未成年女子同樣提出遭猥褻告訴,檢察官認為非同小可,立刻訊問該醫師,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禁見。
王怡仁指出,雖未查到黃男有性侵事實,但黃男利用權勢、醫療上的機會對受扶助人猥褻,嚴重破壞醫病信賴關係;另外調閱相關錄影資料作為佐證,證據確鑿而提出公訴,依強制猥褻罪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位醫師於二○一二年因不滿台灣醫療制度現況,為一名大學生施打過期流感疫苗,他雖然聲稱事前已將過期疫苗換成生理食鹽水,但學生仍憂心身體出問題向校方檢舉,被花蓮縣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開罰。